第70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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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出发前,荀飞光特地令人做好几百坛辣酱佐餐,每次用餐时,每人能分到一小勺带肉的咸辣酱,除此之外,有管够的杂粮饭,没人一大勺水煮菜肴及一勺清汤。
  沈歌吃这些饭吃得想吐,他接触的将士们则道这是难得的好饭食,绝大部分时候,他们还吃不到这些好东西。
  荀飞光吃住随军,并不搞特殊,沈歌也随他,一天只吃两顿,吃的都是杂粮饭。
  好在沈歌有马骑,不必背着东西走路,不然他也吃不消。
  一路走来,大部分时候能有官路走,小部分时候要翻山越岭,走前人开辟出的小路。
  饶是沈歌这个号称不会晒黑的人,这一路走来也脱过几次皮,还生过两场小病。
  好在荀飞光准备得充足,队伍里有十几个大夫随行,药材也带足了。沈歌一病就让药给消了下去,没出大事。
  荀飞光见他这模样嘴上不说,心里却极心疼,吩咐手下去弄了几辆马车来,让沈歌在里头休息。
  沈歌病时休息了几日,病好后照旧出来骑马随军,平时没少帮忙。
  沈歌的所作所为被荀飞光手下的军队看在眼里,不少人内心之中都极佩服他一个状元老爷能吃这份苦。
  听到人夸自个,沈歌笑笑,并不答话。每当此时,他便会格外怀念前世的科技,也更理解荀飞光的不易,他的每一份荣华富贵都是汗滴堆出来。
  他们仅仅是赶路,并不算艰苦。荀飞光在北边之时,还得带着辎重,冒着严寒与北蛮人打仗,那才叫艰辛。
  荀飞光对行军一事极为谙熟,一路早有打算,补给休息的地方早已规划好。
  走了月余,一行人在一个叫抚梅县的地方修整。
  三千余人化整为零,有住进客栈中的,也有住进当地老百姓家中的,一时间,这个不大的小县城极为热闹,其中最热闹的便是当地的妓院。
  沈歌看着大批大批的士兵日夜流连于那十几家小妓院内,问韶信,“韶大哥,不管么?”
  “管甚?都是一伙脑袋别裤头上的大头兵,过了今日不一定有明日,不睡女娘难道攒着钱下葬?”韶信见沈歌神色不大妙,许是觉得他稚嫩,笑笑解释道:“都是你情我愿的事,妓院可盼着我们这帮大头兵。”
  “要,要是染上花柳病该如何?”
  “放心,老鸨哪敢让染了花柳病的女娘出来接客?她要是敢让这种女娘来,院子都烧了她的,把他剁成八块喂狗!”韶信嘿嘿笑了两声,“都是知道规矩的,不会乱。”
  沈歌心里颇不得劲,荀飞光得知此事后,沉声道:“当兵的自古如此,想管也管不过来。”
  “自古如此也不一定对啊。”沈歌想了想,“这些军户娶妻难么?”
  “极难,很少有小兵能明媒正娶,都是靠买的。”
  当兵的都是军户,世代要当兵不说,谁也不知晓哪一场战争一来,人便没了。女娘们接下来就要守寡。
  “荀哥,你手下这些人也是军户?”
  “这倒不是,我手下这些乃私兵,一部分是好人家的子弟,大部分则是奴仆。按我这头规矩,胜十场便能放他们自由。”
  “胜十场仍能活下来的人多么?”
  “十之六七。”
  这个数值倒是不低,不过也就过半而已。沈歌心中暗叹一声,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荀哥,我们到南边后屯兵,看看能否帮他们娶个媳妇罢?”
  “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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