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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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之后不久,何忠灿就返回了部队,丁小甜继续上班,她公婆留在城里,继续帮她带孩子。
  时间过得很快,丁小甜自从过年之后上班,就开始和曹飞霞方远一起为今年的市级厨师比赛和省里的厨师比赛做准备。今年他们的目标是平都市的第一名,还有杀进省级比赛前三名。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他们一直准备的都是一些做工精致,但是又保持了最佳的口味的一些菜。
  紧张的工作之余,她从到城里来看自己的母亲和大哥嘴里知道了,一些丁小兰和潘晋原的事情。
  年后大概半个月左右,丁小兰在娘家人的陪伴下,跟潘晋原去民政局离了婚。
  离婚之后,丁小兰病了一场,她向单位请假一个月,然后在家休养,直到最近才返回了单位上班。与此同时潘晋原却被公安局抓走了,原因是他和李志文打了一架,然后用一把菜刀行凶。把李志文左手臂砍断了,给李志文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丁小兰听到这里,当然要问他们为什么潘晋原要和李志文打架,而且还用菜刀把李志文给砍伤了。
  他大哥告诉她,原来李志文是为了报复潘晋原,才故意把从许振华那里听到的事情,告诉了潘晋原,目的就是想让潘晋原生气,和丁小兰闹离婚。
  他要这么做的理由是,当初他到丁家来借住的时候,就是潘晋原害他。潘晋原到处去造谣,说说他跟丁小甜乱搞男女关系,害得他被丁小甜的大哥打了一顿。
  丁小兰跟潘晋原离婚之后,李志文幸灾乐祸,在知青点跟知青们喝酒,喝醉之后,就把这事情说出来了。潘晋原听到了,当然忍不住会动手。李志文跟潘晋原打架的过程之中,也是出手很重。潘金源情急之下,抓了一把知青点切菜的菜刀去砍李志文,把李志文砍成了重伤。犯了故意伤害罪,然后被生产队的民兵抓走了送去了公安局。
  据公安局的同志说,潘晋原会被判刑三年,送去边疆劳改。至于李志文,他的左手臂被砍断了,就算接好了骨头,以后也不能做重体力活。估计等他伤好以后,生产队会安排给他一些比较轻松的活干,但是这样的话,他拿的工分就少了。
  丁小甜完全想不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不过按照她对潘晋原性格的了解,发生这样的事也是情理之中。
  这可能就是报应吧。
  如果潘晋原被判刑三年的话,那他就不能参加77年的高考了。并且因为他有了这种劳改犯的身份,以后就算回到上海,他大概也是和高考无缘了。至于他将来要去干什么?丁小甜不想知道。至于李志文虽然被砍伤了左边的手臂,不能再做重体力劳动。但是他的右手,还可以写字。将来要是恢复高考,他还可以去考试,说不定会考上大学。注定潘晋原和李志文的人生际遇,从此会不同。
  知道妹妹又回单位上班了,星期天早晨,丁小甜去红星旅馆看望妹妹。她想对妹妹说,自己的家永远欢迎她去。并且今天自己过来就是来请她去家里吃饭的。
  没想到丁小甜到了地方,却没有找到丁小兰。
  跟她同一个宿舍的一个姑娘告诉丁小甜,有一个年轻男人请丁小兰去吃早饭了。那个年轻男人是到城里来办事的,听说跟丁小兰是一个生产队的。
  丁小甜哦一声。不禁想到底是哪个年轻男人请妹妹一起去吃早饭饭呢?
  那位姑娘叫丁小甜等一等,因为她知道那个年轻男人在红星旅馆要住上两三天,吃完饭他们应该要回来。
  丁小甜就在妹妹住的宿舍里面等着。
  大概半个多小时之后,丁小兰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高高大大的年轻男人。
  丁小甜跟那个年轻男人一打照面,就认出了他是谁。
  这个人就是夏志强。
  他是夏队长的儿子,丁小兰上辈子的丈夫,那个一直呵护了丁小兰一辈子的男人。
  第113章
  看到夏志强, 丁小甜由衷的为自己的妹妹高兴。
  夏志强在邀请丁小兰吃过早饭之后, 亲自把她送回来。
  然后看到了喊丁小兰三妹的丁小甜。
  都是一个村的人,大家年纪又差不多。, 夏志强也认识丁小甜。
  这会儿看见丁小甜,就跟丁小甜打招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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