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章 第七十二章(6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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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栾生大怒,梁氏又拱火嘲讽他白当冤头王八。栾生回家后,支开下人,与老瞎子、桢小郎、桢氏对峙,先和桢小郎口角,一时失手打死了桢小郎。老瞎子与桢氏大呼杀人,栾生的乳母打晕了桢氏,栾生又打死了老瞎子。
  栾生杀人后十分慌乱,栾妈妈与他将老瞎子、桢小郎的尸首绑了重物,丢入后院井中。乳母让栾生逃走,自己善后。
  因桢娘不肯说孩子到底是不是栾生的,栾生没有杀她。
  栾生逃出村,先躲藏在附近。
  乳母找梁氏帮忙,梁氏次日借口出门,掩护他离开。她亲自赶车,将栾生带到某个僻静小路,从此处往前,能搭进京商队的车马,转去宝丰码头。
  道别时,两人因钱财产生口角。梁氏给栾生备了点盘缠,栾生嫌不够花用,见梁氏身上佩戴有珠宝金饰,向其索要。但这套首饰系梁氏夫君家祖传,很难仿制一套同样的。而且很多丫鬟仆从都知道梁氏今天戴着这套首饰,梁氏不想赠给栾生。栾生竟想杀死梁氏夺取珠宝,且此举令老瞎子、桢小郎杀人之事看起来更加逼真。
  梁氏与其扭打,她夫君常年外出,买卖多是她与人谈,随身带有匕首防身,还会点擒拿小术,反手杀死了栾生,临时推到一处坑洼中。但她手边没有铲钎,只能凑合拿车厢里的茶盘铲了点土,将栾生掩埋。因此被大雨一冲,尸体便露了出来。
  梁氏惊马之举,也是为了掩盖身上与栾生打斗造成的伤痕。
  此案由当时的京兆尹亲审。
  根据梁氏的伤势,她掩埋栾生尸体的方法,掘土的痕迹等,判断梁氏确实没打算杀栾生,系反抗时失手。但杀人藏尸、窝藏凶犯、通奸等数罪不能宽饶,最终判了个流配。
  柳桐倚问:“那位在栾生桢氏宅中做工的秦氏如何了?全因她听到了桢氏的秘事,告知梁氏和栾生的乳母,方才生出此后惨案。恕我多想,竟有些像话本小说中的情节,过于巧合。”
  穆集谨慎地出声:“下官觉得断丞之怀疑太有道理。看来那栾生竟是个风流之徒,会不会秦氏与他也……”
  冀实道:“卷宗中有堂审秦氏的记录,亦查过秦氏身份。确实无可疑。”
  秦氏坚持自己并未撒谎,但后悔不该将这话说出口。
  京兆府找来会讲类似方言的人让秦氏听其言语,秦氏确实能听懂。
  桢家三人都已离世,也没找到身份文牒,到其自称的原籍处查访,无所得。查不出他们的来历,无法证明秦氏所听之话的真伪。
  此事只能不了了之。
  结案后不久,秦氏就搬离了本村。
  安大小姐又找了一位郎君,此人后来中了科举,安大小姐跟随夫君去任上。
  安五爷多年后也将在此地的财产转给族人,与夫人迁往江南居住。终老于斯。
  张屏听着这段故事,皱眉不语。
  他觉得,柳桐倚方才说得很对,这件事的很多细节,太像话本小说,又似一件精巧的木器,榫卯扣连,丝毫无错,非出天然,而系人工。
  但这些事实在太过久远,已不容易追查。
  桂淳出声:“卑职再斗胆插一句话。姓桢的这三人,让卑职想起我们刑部前两年办的一桩案子,先是尚书老大人看出端倪……”
  此案起头十分凑巧。
  陶周风素来看重卷宗档存,刑部每隔一段时间即会对卷宗进行一番整理,修补梳编。
  某日又在归理修编,陶周风亲自到卷宗库查看,顺手从记录寻常案件的架子上拿了几本读。
  这几本记录的都是历年各地大户人家的刑案,陶周风翻看时发现,很多案件起始于争产子嗣相关。
  他又发现,不少争产案中,都有一类人,他们的生母往往是跟随家人逃难,被这户人家收留,后来就给这户人家生了孩子。待家主离世,分产继承时,会有同姓同族的人质疑他的出身来历,一番争斗,很容易发生命案。
  陶周风不由得感慨,这些可怜的女子,或因灾荒,或因贫苦,随家人颠沛流离。本为良善平民,不得已典身为奴仆,卖得钱财,帮扶自己的家人。之后最好的命运,就是成为这家的妾室。且不知为妾是自愿还是被迫,她和她的孩子还要一生受到非议歧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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