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2 / 4)
堡垒与堡垒间曾弧形分布,远远望去,有如巨大的网状屏障, 拦截在绝对领域与人类宜居带之间。
宋春时站在舷窗前,望着远处那片星域,静默幽深,沉寂亘古,似乎和宇宙中其它星空没什么不同,但那里, 却隐藏着圣教徒的老巢。
自从堡垒建成, 圣教徒还不曾有大动作, 不知道那位神与新身体融合得如何, 或许等对方重获新生, 就是大举入侵的时候?
“队长,人到齐了。”
身后的声音打断思绪, 宋春时回过头,几名体术战士身着防护服、肩负武器看着她。
帝国受她训练的体术战士共四十四人,算上她四十五个,恰好分成九支小队,每支队伍五人。
他们第九小队,成员分别是一号、九号、二十八号、四十四号,以及宋春时这个小队长。
此前, 军部曾问过她的意见,是否愿意指挥更多人, 宋春时拒绝了。
她并不是那块料, 只要想想每次下达指令, 都可能关系到成千上万战士的生死, 她就感觉自己能愁得揪光头发,还是像现在这样,当个小队长就好。
视线扫过队员的衣着以及装备,宋春时点点头,抬步往停机舱走去。
他们此时身在某座堡垒内部,长长的甬道,不时有各色人员来去匆匆,见几人身.形高挑,干练帅气,又是极具特色的体术战士着装,免不了多看两眼。
不过,整齐的步调中,有个不太和谐的声音。
四十四号连走带跑,勉强跟上战友们的脚步,刚松口气,抬眼一看,那几人又走远了,只得边追边喊:“队长队长,你们等等我呀!”
宋春时回过头,没看见人,将视线往下移,才勉强看见被一号完全遮挡的四十四号。
战士们的序号,是她当初训练时,根据身高随意排列,结果一直沿用至今,四十四号作为所有战士中最后一名,其身材高度可想而知。
虽然也有年纪较小的缘故,但她的确比正常人偏矮,站在普遍大长腿的体术战士间更是如此。
眼看对方又蹦又跳,像只短腿兔子,宋春时忍着笑道:“别急,我们慢慢走。”
二十八号含笑提议:“大家总有赶时间,没法慢慢来的时候,小四十四,你还是该早点想法办解决这个问题呀。”
说的也对,四十四号眼睛转了转,落在几名队友身上,既然自己走不快,不如搭个顺风车?
她看向队伍前方的宋春时,下一秒就在心里连连摇头,谁不知道队长看着好说话,其实本质是个大魔王?敢打她的主意,又不是活够了。
至于剩下几个,她先朝离自己最近的九号扑去,还没近身,闪着寒光的刀刃已经架在脖子上。
四十四号吓得哇哇叫:“不行就不行,有话好好说嘛!”
九号没说话,仅以眼神示意她离自己远点,一转头,见宋春时要走远,忙收了刀跟上去。
看得四十四号直撇嘴,这个九号,看起来是个酷girl,其实是队长的跟屁虫,走到哪儿跟到哪儿。
她又瞄向二十八号,权衡两秒,摇摇头,瞅着笑盈盈的,像个好人,这种人多半没那么简单,也就队长能凭实力,让他心服口服,她没那个本事。
最后只剩一号了,四十四号看了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再上下打量一号小山般的背影,放弃了硬来的打算,快走几步追上去,“亲,我们组队呗。”
一号低下头看看她,耿直拒绝:“我已经有队伍了。”
“又不冲突,我们可以组个队中队。”四十四号提议,见对方不感兴趣,她心思一转,“你就不想让队长夸你吗?我有办法哦。”
“什么办法?”一号立刻停下脚步。
四十四号认真道:“你看,你的优势是力量和耐力,我则是速度跟敏捷,我们各有优点跟缺点,要是合作,必定能发挥出1+1gt;2的实力,到时候连队长也要刮目相看呢。” ↑返回顶部↑
宋春时站在舷窗前,望着远处那片星域,静默幽深,沉寂亘古,似乎和宇宙中其它星空没什么不同,但那里, 却隐藏着圣教徒的老巢。
自从堡垒建成, 圣教徒还不曾有大动作, 不知道那位神与新身体融合得如何, 或许等对方重获新生, 就是大举入侵的时候?
“队长,人到齐了。”
身后的声音打断思绪, 宋春时回过头,几名体术战士身着防护服、肩负武器看着她。
帝国受她训练的体术战士共四十四人,算上她四十五个,恰好分成九支小队,每支队伍五人。
他们第九小队,成员分别是一号、九号、二十八号、四十四号,以及宋春时这个小队长。
此前, 军部曾问过她的意见,是否愿意指挥更多人, 宋春时拒绝了。
她并不是那块料, 只要想想每次下达指令, 都可能关系到成千上万战士的生死, 她就感觉自己能愁得揪光头发,还是像现在这样,当个小队长就好。
视线扫过队员的衣着以及装备,宋春时点点头,抬步往停机舱走去。
他们此时身在某座堡垒内部,长长的甬道,不时有各色人员来去匆匆,见几人身.形高挑,干练帅气,又是极具特色的体术战士着装,免不了多看两眼。
不过,整齐的步调中,有个不太和谐的声音。
四十四号连走带跑,勉强跟上战友们的脚步,刚松口气,抬眼一看,那几人又走远了,只得边追边喊:“队长队长,你们等等我呀!”
宋春时回过头,没看见人,将视线往下移,才勉强看见被一号完全遮挡的四十四号。
战士们的序号,是她当初训练时,根据身高随意排列,结果一直沿用至今,四十四号作为所有战士中最后一名,其身材高度可想而知。
虽然也有年纪较小的缘故,但她的确比正常人偏矮,站在普遍大长腿的体术战士间更是如此。
眼看对方又蹦又跳,像只短腿兔子,宋春时忍着笑道:“别急,我们慢慢走。”
二十八号含笑提议:“大家总有赶时间,没法慢慢来的时候,小四十四,你还是该早点想法办解决这个问题呀。”
说的也对,四十四号眼睛转了转,落在几名队友身上,既然自己走不快,不如搭个顺风车?
她看向队伍前方的宋春时,下一秒就在心里连连摇头,谁不知道队长看着好说话,其实本质是个大魔王?敢打她的主意,又不是活够了。
至于剩下几个,她先朝离自己最近的九号扑去,还没近身,闪着寒光的刀刃已经架在脖子上。
四十四号吓得哇哇叫:“不行就不行,有话好好说嘛!”
九号没说话,仅以眼神示意她离自己远点,一转头,见宋春时要走远,忙收了刀跟上去。
看得四十四号直撇嘴,这个九号,看起来是个酷girl,其实是队长的跟屁虫,走到哪儿跟到哪儿。
她又瞄向二十八号,权衡两秒,摇摇头,瞅着笑盈盈的,像个好人,这种人多半没那么简单,也就队长能凭实力,让他心服口服,她没那个本事。
最后只剩一号了,四十四号看了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再上下打量一号小山般的背影,放弃了硬来的打算,快走几步追上去,“亲,我们组队呗。”
一号低下头看看她,耿直拒绝:“我已经有队伍了。”
“又不冲突,我们可以组个队中队。”四十四号提议,见对方不感兴趣,她心思一转,“你就不想让队长夸你吗?我有办法哦。”
“什么办法?”一号立刻停下脚步。
四十四号认真道:“你看,你的优势是力量和耐力,我则是速度跟敏捷,我们各有优点跟缺点,要是合作,必定能发挥出1+1gt;2的实力,到时候连队长也要刮目相看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