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狩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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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近正午的太阳带来愉快,在草场上洒下金光。
  这片一望无际的草场上全是绿与石黑,唯有零星点缀在其中的淡紫色小花为其增添了彩釉般的斑斓。
  林毓一身棕绿色猎装,来自不知名的杂牌。黑色长发在脑后简单扎了一个马尾,厚重的刘海也梳到脑后,露出润洁的额头。
  她时不时低头查看时间,又抬手遮住日光,眉眼间显露出几分不耐烦。
  手机传来震动,划开发现来自那个黑沉沉的头像:“已洗干净晾干,过来拿。”配图是一件摊开平放的纯白色内裤,仔细看背景,似乎是黑色的床单。
  嘴角露出隐晦的笑,快速在键盘上回复。
  身后传来嘲杂的脚步与喘气声,听起来却不像是那个人。
  她火速收起手机转过身,看到几道黑色斑点沿着深灰色石子小路飞奔,时而消失在高高的杂草间。
  再出现时就已经到了眼前,几只猎麋犬几乎没有减速的意思,直接把她扑倒在地。
  猎麋犬围着活物剧烈地跳动起来,上肢扑在她腿上,尾巴甩得像螺旋桨。它们像小孩子一样吵闹、戏弄,用暖烘烘、湿淋淋的鼻子拱她。
  林毓推开一只,另一只又急急地拱上来,她忍不住高声道:“停!”
  更惊人的是,这些猎麋犬似乎与她心意相通,几乎瞬间就停了下来。
  林毓心中一怔,正疑惑这些狗怎么这么听话,就看到一双靴子出现在眼前。
  他满身阳光,麦色狩猎装,肌肤是纯净的象牙白,面颊晒出了玫瑰粉;微卷的长发在身后扎了个小揪揪,完全露出秀丽的眉眼。
  缪沂春手里握着一小把紫色小花,整个人看上去像是携礼而来的远方旅客。
  “好了,好了,弗朗索瓦、皮埃尔还有路易,快起来,你们要把客人压扁了。”
  面庞带着些许严肃,但她依然能从对方温润的眉眼中察觉到一丝愉悦。
  他握着林毓的手,将人从地上拉起来。
  她挣扎着站稳,拍拍手肘沾上的草屑、灰石还有泥土,发现廉价的外套上居然划破了。
  “真是抱歉,它们平时对人类都敬而远之,不知道今天为什么这么兴奋,真是失礼……”
  二人贴得很近,探出的那只手臂好似将她环在怀中。
  耳畔传来轻轻的呼吸,林毓抬起头,凝视着那围绕着男人形成的日光轮廓。
  她必须承认缪沂春生得很漂亮,这张脸诱人、润滑、光泽,让人忍不住想象其变得枯萎、松弛和丑陋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这些Alpha就是如此,强盛的时候焰光灼热,但等开始走下坡路之后,那些优点都会变成致命的要挟。
  精神上冲动不已,但孱弱的身体却无法与之匹配,使得整个人都变得暴躁的动物。
  手指虚虚地抚摸上男人玫瑰色的唇,默默地想到:最好不要爱上他们,因为将来必定不会再爱。
  “这是帚石楠,开得很漂亮,我就想摘了送给你。”
  他抽出一枝花,自顾自地伸手将其别在她的马尾后。
  缪沂春带着一缕清风,靠近些许,就把身上的玫瑰味送到了她的鼻尖,林毓因那香味而神移。
  熟悉、太过熟悉,她几乎都要捕捉到那个念头,但却实在想不起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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