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 重回旧地(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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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富二代?」段豫奇脱口说道。
  李嗣轻笑出声,他说:「我很早就出社会赚钱,所以有些人脉,运气好有几个赚钱机会,不是什么富二代。以前我家里也是开早餐店的。」
  「那你怎么不在家里的早餐店做就好了?跟兄弟姐妹分家?爸妈呢?」段豫奇的好奇心发作,忍不住提问。
  「我没有手足,爸妈前几年就生病走了。」李嗣语调平淡,好像在讲别人家的事,他单手撑颊,坐姿轻松,慵懒回问:「记者先生还有什么想问的?」
  段豫奇惊觉自己太失礼,尷尬笑了下。「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这样……」
  「没关係。要先去楼上看吗?大概几时会搬来,我会尽量在那之前结束这边的施工。」李嗣一点都没有不耐烦的样子,依旧温和客气的招呼房客,带人上二楼看,二楼的空间很简单,一房一厅一卫浴,还有个小厨房,而且厨房外就是阳台。李嗣说三楼也差不多这格局,不过三楼没有厨房,四楼则是充作置物仓库在用,楼顶则是太阳能板和水塔了。
  也许是空间规划得比之前纯粹出租的公寓要舒适宽敞,又或者李嗣给人一种温风暖水的印象,段豫奇一点都没有再想起这地方是太平巷尾的鬼屋,甚至期待搬来之后的新生活。当然这跟他在这环境完全没看到半点可疑的东西也有关,屋里屋外都很「乾净」,即使是王记羊肉炉也偶尔会有一些游离的能量,但这里「乾净」得不可思议,不过当下他并没多想。
  他觉得李嗣有种很特殊的气质,说不上来是怎么回事,但只要看着李嗣总会先平静下来,心里又会衍生出些微说不清的情绪。
  等段豫奇一离开,李嗣脸上亲切的表情褪得无影无踪,不带情绪的低喃着:「原来没死,还长这么大了。真意外啊。」
  李嗣走进一楼的隔间里,这房间的玻璃已经事先贴过单向玻璃反光膜,由外看不见内部的情形,桌上摆着一张白底黑字的符纸,他瞅了眼就又走出来把门关上。
  「傍晚再过来打扫好了。」
  如果方才段豫奇有走进这间房看的话,就会发现这房间满满都是他所谓的游离能量,俗称鬼、神或精怪之类的东西,而那张符纸就像黏鼠板似的把祂们全部吸取在这空间范围内。
  ***
  又过一週,段豫奇终于搬到太平巷尾,恰好也拿到他购入的新车,他的家当不算太多,新车恰恰能一趟载来。
  李嗣丝毫不担心房客偷盗或做什么怪事,已经先将钥匙寄给他,所以他把车停在旁门,方便把家当卸下车搬进来,进屋后再一箱箱搬上楼。纸箱堆在二楼的楼梯口,段豫奇喝着保温杯里的凉水,跑去一楼参观了下,店内已大致装潢好,简单乾净,没有多馀而花俏的装饰。木製桌椅和简单的吧台兼料理台,最前面有个小橱窗大概是放预先做好的饮食,料理台内的器物陈列整洁有条理,大冰箱则在工作区的最角落,用来屯放需冷藏、冷冻的食材。
  二楼似乎又重新打扫过一遍,看起来一尘不染,他的家当都是衣物、摄影器材和一些日用品,早些年的教科书、工具书只留部分,后来买的书都是电子书,并没有爆书柜这种困扰,怕的也是搬家麻烦,还有一辆折叠脚踏车,除此之外他也没什么收藏品,稍微把东西拿出来归类放着就大功告成。
  忙完看了眼腕錶,时间是下午四点半,不早不晚,正犹豫要直接吃晚餐,还是洗澡小睡一下,他就听见有人出入这屋里的铃声音乐。一下楼果然看李嗣拎着两大袋大卖场的保温购物袋回来,应该是去採购开店用的东西了。
  李嗣提着袋子到大冰箱那里,转头朝段豫奇笑问:「要吃麵吗?我买了拉麵礼盒。」
  「这怎么好意思。」
  「有什么关係,我请你,你改天再请我。」
  段豫奇心想他以前跟王学长也是这样的,大方笑答:「好,让你请。」
  李嗣让他等会儿,他嗅到自己一身汗臭,尷尬得跑去冲凉再下楼,那时李嗣已经把食材都准备好了,正在煮麵,料也给得大方,有菇类、菜叶、笋干,许多片五花肉,半熟蛋和大量葱花,卖相很好,而且很大碗,用纯白色的食器盛着端到吧台前座位。
  段豫奇谢过他,盯着那碗拉麵表情复杂,李嗣脱下围裙绕过来坐他一旁,温声问:「有什么不吃的?我帮你吃吧。」
  「菇。」段豫奇觉得吃人家的还挑食很失礼,但他就是不觉得菇类有哪里好吃。「很怪吗?」
  李嗣浅笑,安慰道:「不会。总比你说不吃葱好。」汤麵里那么多葱,与其一一挑出来不如重煮一碗。他把房客那碗麵里的雪白菇、舞菇都挑到自己碗里,目光上抬,看见段豫奇的耳朵都红了,靦腆道谢的样子让他心里有点异样感受。
  他知道段豫奇是乘黄投胎,无论投胎前还是变成人以后,这东西看起来都还是很可口的,只不过那感觉不太一样,变成人的灵物……他捨不得一口吞了。
  大概就是「一样是甜点,越精緻漂亮的越捨不得一口解决」的情况,李嗣不知道该怎样解释这种心情,有点无奈的轻叹。段豫奇的脸似乎跟着红了,好像以为自己挑食很让人见笑,李嗣顺着这误会跟他说:「不用勉强,每个人都会挑食。我吃的你不吃,你吃的我可能也不吃,这样互补也不错。」
  段豫奇点头,笑容灿烂:「就是说,互补才好啦。」他觉得李嗣的声音很好听,沉稳平和,很适合主持深夜电台节目,说话陪听眾助眠。
  段豫奇埋首吃麵,馀光偷瞄李嗣侧顏,李嗣吃得很优雅,但吃得比他快,因为他是个怕烫的猫舌头。他还在吹凉热汤时,李嗣已经抽纸巾压嘴角,他看李嗣的唇上薄下厚,裹着一层水润的光泽,光看这部位的话也不输任何美女吧。他挪开眼抿了抿自己的嘴,现在连男性也都注重保养,会不会是他太留意这种细节,所以于蘩觉得他不够男子气概?毕竟她喜欢的是王騫虎那种粗獷型男。
  想到这里段豫奇忍不住鬱闷,耳边传来李嗣的声音:「你怕烫?我下回做蕃茄冷汤,你喝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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