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8)(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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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癸反应了一下,这才想起来,陈姐的全名,叫做陈丽雅。
  白癸没开口,只是借着月色,还有旁边高楼上的广告光线,看清了流浪汉脸上的神情。
  老子这一辈子没干过什么好事,这女人是我见过最傻的。流浪汉说道,没有看向客厅的方向,像是在回想什么。
  反正算来算去,老子也就活了四十多岁,也没什么出息,一辈子都是和垃圾过的,老子最后一年的时候,就只想做一件事。流浪汉眼中浮现出了一抹光芒,老子要翻身,但我没钱,没本事,最终脑子里就一个想法,抢劫吧。
  只要抢一个人,抢个几万块钱,像个人一样活那么几个月,老子就去死。流浪汉说道。
  白癸站在一旁,就当是听故事了,所以你盯上了陈姐?
  你叫她姐啊。流浪汉看了一眼白癸,似笑非笑,老子认识她的时候,这女人还是个黄毛丫头,不过十八九岁的样子。
  我盯了她一个月吧,然后就进了她家。流浪汉说道,眼神中多了些兴奋,她当时没在家,其实我还挺希望她撞见的,女人嘛,就是被吓到的样子,才最可爱。
  白癸嗤了一声,神经病。
  流浪汉看了一眼白癸,嘿嘿笑了两声,我一共进了她家里三次,第三次的时候,我就撞上她了。
  白癸皱眉,然后呢?
  然后?流浪汉想到了当时的场景,脸上笑意更深,还带了些无法描述的复杂情绪,她看见我,没有尖叫,没有恐慌,甚至没有问我是谁。
  流浪汉拍着大腿笑着,你猜她来了句什么?
  白癸没有开口。
  她居然问我饿不饿?流浪汉笑得前仰后合,她就像是认识我一样,走到厨房,然后问我吃什么。
  故事在流浪汉的口中逐渐还原。
  颠沛流离了一辈子的流浪汉,走上了抢劫的道路,然后盯上了形单影只的陈姐,进了她家,结果被陈姐撞上了。
  当时十八九岁的小姑娘看见家里出现的陌生人,没有任何恐慌,反倒给流浪汉做了一顿好吃的,关怀备至。
  这是流浪汉第一次坐在温馨的餐厅里,吃了一顿热乎的饭菜,对面女孩儿笑着,他们就像是普通的家庭一样。
  但流浪汉不知道,当时十八九岁的女孩,因为家庭的原因,早就已经动了自杀的念头。
  而撞上流浪汉的这一天,是陈姐决定结束生命的日子。
  对于这个或许是自己生命中遇见的最后一个人,陈姐表露了全部的善意,并且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给了这个流浪汉。
  女孩没有赶走流浪汉,他们在一起住了两天。
  这两天,流浪汉仿佛真正走进了人间。
  他无比的贪念这一丝来之不易的温暖。
  而女孩儿却在流浪汉享受温暖的时候,自杀了。
  流浪汉抱着陷入昏睡的女孩儿,像是疯了一样的打通了急救电话,第一次走进了医院这个地方。
  他坐在惨白的楼道里,甚至不敢让自己的衣服弄脏走廊的椅子。
  直到有一个声音告诉他,女孩儿没事了。
  他看着头顶惨白的灯光,默默地离开了这个地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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