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第65节(2 / 4)
:嗷!
丁厌把自己的业绩分享给姐姐邀功,丁茵掐他脸蛋,夸他能干极了。他美滋滋地溜进后厨,在林睿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检查自己晚上要用的食材;先把做馅儿的水果丁和肉切好,倒果汁和酒泡上,封口放入冰箱。
餐饮业的忙是字面意义上的脚不沾地。尽管店里不缺服务生,但熟人登门,丁厌自然要亲手服务,他也干不了啥,只能点点菜、摆摆盘子、推销一下红酒。
johnny不愧是交际王者,带来了一整个大家族,全是浓妆艳抹的美妆达人和潮里潮气的博主,来了先让助理一顿咔咔狂拍,阵仗是大了些,但后期体现出的宣传效果确实很有力度。
这一桌由丁茵亲自招待,等轮到丁厌去送酒,johnny拉着他的手啧啧称奇:“宝贝儿,你家祖上是出过皇后贵妃吗,怎么一个二个都长得那么好看。你姐姐太会说话了,她结婚了吗?”
“结了。”不仅结了,连孩子都上小学了。丁厌忙得冒汗,没空瞎扯,送完酒了事,马不停蹄地赶去另一桌。
丽娜带来的是她的发小,即便是今天,她也没有在着装上多做打扮,照样寸头运动鞋,连包都没拎一只。
“诶,你男朋友不在啊?”丽娜左顾右盼着,然后指着丁厌给朋友介绍,“这是我跟你说过的那小家伙,漂亮吧?现在可火了,大网红。”
丁厌被夸得不好意思了,点完单脚底抹油溜走。
学长和佳媚也各自带着要好的朋友来了,可惜中途出了小岔子,位置不够,丁厌连连道歉,给他们四个拼成一桌;幸而都是一个公司的人,平常没少打照面,同桌用餐不会太尴尬。
而后是马凌峰戴着一顶渔夫帽和墨镜口罩姗姗来迟,他身边陪着两女一男,看不出是工作人员还是私下的朋友。丁厌给他预留的席位十分隐蔽,马凌峰也很懂事,点了一瓶最贵的酒。
今晚就餐的顾客无论身份关系,都予以菜品环境好评,从光盘的概率上看,不像是碍于情面的客套话。
johnny的两个朋友意犹未尽地说今天吃不下了,改天想尝尝别的主菜,并当场预订了元旦节的晚餐。
夜里十一点半,送走最后一桌客人。丁厌累得瘫倒在椅子里,可他只休息了十分钟,就去后厨洗手穿围裙,挽起袖子和面。
***
西餐厅下班晚是常态,楚瀛没抱希望丁厌能早些回来陪他,但凌晨一点半了还在磨蹭,怎么都有些说不过去。
1:45分,终于等到人进家门。
丁厌指挥他去餐厅坐好,然后捧出一只方方的纸盒,郑重地送给他。
楚瀛揭起盒盖,里面是二十枚整整齐齐的mince pie,一种他幼年时常吃的甜点。
丁厌又神神秘秘地去拿出一本笔记本,推到他面前,说:“这是在你家海边的房子里找到的,应该是你小时候的东西。”
楚瀛翻开那本日记,思绪像编织中的蛛网,带他回到二十多年前,他还只有五六岁的那时候,真怀念。
“是我的。”他说。
“我偷偷看了。”丁厌问,“你不会怪我吧?”
“不会。”
“尝尝呀。虽然不知道你妈妈做出来是什么味道,但我就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丁厌很沮丧。
楚瀛拿起最左边的一块,点心还带着出炉不久的温热,外皮酥软,蔓越莓果肉的内馅儿有浓浓的酒味。
“我尝试过做各种各样的口味,但想到你最喜欢吃蔓越莓,所以加的最多。”丁厌期待道,“怎么样?不是非常难吃吧?”
“其实……”哪怕不合时宜,楚瀛依然道出了真相,“我不喜欢吃蔓越莓。”
“啊?”丁厌的表情宛如心脏在流血,立即反驳道,“怎么会呢,我观察你很久了,你每次都最先吃蔓越莓。”
“那是因为我习惯先吃酸的和苦的,再吃甜的。我喜欢蓝莓和黄桃,把不喜欢的先吃了,剩下的就全是喜欢的了。” ↑返回顶部↑
丁厌把自己的业绩分享给姐姐邀功,丁茵掐他脸蛋,夸他能干极了。他美滋滋地溜进后厨,在林睿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检查自己晚上要用的食材;先把做馅儿的水果丁和肉切好,倒果汁和酒泡上,封口放入冰箱。
餐饮业的忙是字面意义上的脚不沾地。尽管店里不缺服务生,但熟人登门,丁厌自然要亲手服务,他也干不了啥,只能点点菜、摆摆盘子、推销一下红酒。
johnny不愧是交际王者,带来了一整个大家族,全是浓妆艳抹的美妆达人和潮里潮气的博主,来了先让助理一顿咔咔狂拍,阵仗是大了些,但后期体现出的宣传效果确实很有力度。
这一桌由丁茵亲自招待,等轮到丁厌去送酒,johnny拉着他的手啧啧称奇:“宝贝儿,你家祖上是出过皇后贵妃吗,怎么一个二个都长得那么好看。你姐姐太会说话了,她结婚了吗?”
“结了。”不仅结了,连孩子都上小学了。丁厌忙得冒汗,没空瞎扯,送完酒了事,马不停蹄地赶去另一桌。
丽娜带来的是她的发小,即便是今天,她也没有在着装上多做打扮,照样寸头运动鞋,连包都没拎一只。
“诶,你男朋友不在啊?”丽娜左顾右盼着,然后指着丁厌给朋友介绍,“这是我跟你说过的那小家伙,漂亮吧?现在可火了,大网红。”
丁厌被夸得不好意思了,点完单脚底抹油溜走。
学长和佳媚也各自带着要好的朋友来了,可惜中途出了小岔子,位置不够,丁厌连连道歉,给他们四个拼成一桌;幸而都是一个公司的人,平常没少打照面,同桌用餐不会太尴尬。
而后是马凌峰戴着一顶渔夫帽和墨镜口罩姗姗来迟,他身边陪着两女一男,看不出是工作人员还是私下的朋友。丁厌给他预留的席位十分隐蔽,马凌峰也很懂事,点了一瓶最贵的酒。
今晚就餐的顾客无论身份关系,都予以菜品环境好评,从光盘的概率上看,不像是碍于情面的客套话。
johnny的两个朋友意犹未尽地说今天吃不下了,改天想尝尝别的主菜,并当场预订了元旦节的晚餐。
夜里十一点半,送走最后一桌客人。丁厌累得瘫倒在椅子里,可他只休息了十分钟,就去后厨洗手穿围裙,挽起袖子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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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餐厅下班晚是常态,楚瀛没抱希望丁厌能早些回来陪他,但凌晨一点半了还在磨蹭,怎么都有些说不过去。
1:45分,终于等到人进家门。
丁厌指挥他去餐厅坐好,然后捧出一只方方的纸盒,郑重地送给他。
楚瀛揭起盒盖,里面是二十枚整整齐齐的mince pie,一种他幼年时常吃的甜点。
丁厌又神神秘秘地去拿出一本笔记本,推到他面前,说:“这是在你家海边的房子里找到的,应该是你小时候的东西。”
楚瀛翻开那本日记,思绪像编织中的蛛网,带他回到二十多年前,他还只有五六岁的那时候,真怀念。
“是我的。”他说。
“我偷偷看了。”丁厌问,“你不会怪我吧?”
“不会。”
“尝尝呀。虽然不知道你妈妈做出来是什么味道,但我就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丁厌很沮丧。
楚瀛拿起最左边的一块,点心还带着出炉不久的温热,外皮酥软,蔓越莓果肉的内馅儿有浓浓的酒味。
“我尝试过做各种各样的口味,但想到你最喜欢吃蔓越莓,所以加的最多。”丁厌期待道,“怎么样?不是非常难吃吧?”
“其实……”哪怕不合时宜,楚瀛依然道出了真相,“我不喜欢吃蔓越莓。”
“啊?”丁厌的表情宛如心脏在流血,立即反驳道,“怎么会呢,我观察你很久了,你每次都最先吃蔓越莓。”
“那是因为我习惯先吃酸的和苦的,再吃甜的。我喜欢蓝莓和黄桃,把不喜欢的先吃了,剩下的就全是喜欢的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