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真假少爷的后妈[综艺] 第145节(2 / 4)
“小、小少爷!时倾小少爷!”这一嗓子穿透所有记者的声音。
三人甚至是周围的记者都愣了一下,一群人下意识的往声源的方向看去,一个年纪半百的女人正不断的从外围往里挤。
她头发花白,面容苍老,佝偻的身子让她看起来格外的瘦小,不过女人的力气好似很大,她一会儿就挤开了一层一层的记者,来到了三人面前。
“时倾小少爷。”女人搓着手,一脸忐忑的看着时倾。
“你是——”时倾的表情有些困惑和迟疑,转而突然慢慢瞪大,“你,你是周姨。”
周姨顿时露出了一点喜色以及更多的忐忑。
扑通!
她突然跪了下来。
时倾眉头拧起,却完全没有躲开周姨的这一跪。
记者们刷刷的录了起来,气氛有些小小的躁动。
周姨畏惧的瞥了眼沐绾,又紧张的盯着时倾,“小,小少爷,对不起!”
她哭诉着缓缓开口。
原来周姨以前是时家的佣人,干了二十多年,六年前被时浩彦突然辞退的。
那时候因为时倾不受宠,佣人自然而然的对时倾不重视。
周姨是对时倾最好的一个,会经常在人饿肚子的时候给时倾准备吃的,也会在时倾衣服穿破了的时候给他补上。还在时倾想要送时浩彦生日礼物时,教了时倾草编的小葫芦。
时倾渐渐变得不怎么敢和时浩彦说话后,几乎也都是周姨忍不住去提醒时浩彦时倾缺东西了。
那时候的时倾对待周姨几乎就和如今对待沐绾差不多,他全心全意的信任着周姨,会帮周姨干活,会在周姨不舒服的时候学着给周姨按摩。
只可惜,这份感情终究没敌过她的亲生儿子。
“那些东西都是我偷的,是我为了给儿子还债才……”周姨苍老的面容哭的满眼是泪,“他们,他们要打断我儿子的腿啊,我实在,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啊,呜呜呜,都是我的错啊,小少爷,都是我的错,都是我嫁祸给你的。”
砰!
砰砰!
周姨的头磕的很用力,她的额头很快就浸出了血,她眼巴巴的看着时倾,“我,我当时太害怕了,想,想着你到底是时先生的儿子,我,我就……”
“你就说是我偷的。”时倾平静的陈述。
周姨张了张嘴,挂满泪痕的脸又流出眼泪来,“对,对不起。”
时倾摇头,“你知道我不会否定的。”
因为周姨待他好,他忍着难过,在时浩彦的几次追问下都没有出声否定。
最终他成了偷东西的那个,被时浩彦关到了房间里反省。等时倾从禁闭室里出来是,周姨已经被时浩彦解雇了。
时倾碰到过之后的周姨,周姨大骂时倾装模作样,狠心恶毒。周姨将她会被解雇都赖在了时倾身上。
时倾这次努力解释了,解释了他什么也没说。只可惜周姨不信,她只是大骂时倾,哭诉她没了工作,她儿子可怎么办。
时倾闭上眼睛。 ↑返回顶部↑
三人甚至是周围的记者都愣了一下,一群人下意识的往声源的方向看去,一个年纪半百的女人正不断的从外围往里挤。
她头发花白,面容苍老,佝偻的身子让她看起来格外的瘦小,不过女人的力气好似很大,她一会儿就挤开了一层一层的记者,来到了三人面前。
“时倾小少爷。”女人搓着手,一脸忐忑的看着时倾。
“你是——”时倾的表情有些困惑和迟疑,转而突然慢慢瞪大,“你,你是周姨。”
周姨顿时露出了一点喜色以及更多的忐忑。
扑通!
她突然跪了下来。
时倾眉头拧起,却完全没有躲开周姨的这一跪。
记者们刷刷的录了起来,气氛有些小小的躁动。
周姨畏惧的瞥了眼沐绾,又紧张的盯着时倾,“小,小少爷,对不起!”
她哭诉着缓缓开口。
原来周姨以前是时家的佣人,干了二十多年,六年前被时浩彦突然辞退的。
那时候因为时倾不受宠,佣人自然而然的对时倾不重视。
周姨是对时倾最好的一个,会经常在人饿肚子的时候给时倾准备吃的,也会在时倾衣服穿破了的时候给他补上。还在时倾想要送时浩彦生日礼物时,教了时倾草编的小葫芦。
时倾渐渐变得不怎么敢和时浩彦说话后,几乎也都是周姨忍不住去提醒时浩彦时倾缺东西了。
那时候的时倾对待周姨几乎就和如今对待沐绾差不多,他全心全意的信任着周姨,会帮周姨干活,会在周姨不舒服的时候学着给周姨按摩。
只可惜,这份感情终究没敌过她的亲生儿子。
“那些东西都是我偷的,是我为了给儿子还债才……”周姨苍老的面容哭的满眼是泪,“他们,他们要打断我儿子的腿啊,我实在,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啊,呜呜呜,都是我的错啊,小少爷,都是我的错,都是我嫁祸给你的。”
砰!
砰砰!
周姨的头磕的很用力,她的额头很快就浸出了血,她眼巴巴的看着时倾,“我,我当时太害怕了,想,想着你到底是时先生的儿子,我,我就……”
“你就说是我偷的。”时倾平静的陈述。
周姨张了张嘴,挂满泪痕的脸又流出眼泪来,“对,对不起。”
时倾摇头,“你知道我不会否定的。”
因为周姨待他好,他忍着难过,在时浩彦的几次追问下都没有出声否定。
最终他成了偷东西的那个,被时浩彦关到了房间里反省。等时倾从禁闭室里出来是,周姨已经被时浩彦解雇了。
时倾碰到过之后的周姨,周姨大骂时倾装模作样,狠心恶毒。周姨将她会被解雇都赖在了时倾身上。
时倾这次努力解释了,解释了他什么也没说。只可惜周姨不信,她只是大骂时倾,哭诉她没了工作,她儿子可怎么办。
时倾闭上眼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