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妇回头金不焕(重生) 第11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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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次与顾灵薇吐露当年实情,一次是在临死前,一次是在任夫人当上太后之后,所做不过是为了在顾灵薇那里为顾灵萱讨得几分怜惜,她隐约觉得让顾灵萱进宫做娘娘这时绝没有那么简单。
  世上哪来这么好的事呢,任夫人哪能让这么好的事落到她的女儿的头上呢?
  任夫人爱女儿,而她也只能尽自己所能为她的女儿谋划,哪怕蜉蝣撼树。
  妾命薄,终归眼一闭,往后就不知道了。
  第154章 番外二:未信此身长坎坷
  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家在何处。
  一个老乞丐将他养到四岁,大概原想着要他养老,不幸的是老乞丐没活过他四岁。
  似乎从有记忆开始,他就一直在街头流落,既无片瓦遮身,连张破席子都只能看着人家睡——老乞丐死的时候给他留了一份家当,一张破席子,可惜没几天就被人抢走了。
  那时他的愿望很简单,就是有一张破席可以睡。
  当然他也想要个亲人,隔壁的孩子二狗与他年龄相仿,有个奶奶带着,就比他过得要好一些。
  也不是没人想要领他回家,他就是不愿意,一个闪身就跑不见了,谁知道那些人是不是二狗奶奶说的人贩子。
  他想着想着就使劲擦了擦脸上的脏污,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洗过脸了,再好看的脸又有什么用。
  洗干净了也是没有用的。
  他也想吃饱,这却稍稍要容易一些,乞讨来的铜板实在不多,他人又小,经常被人抢去。但有时能去捡别人扔在地上的东西吃,一根鸡骨头就啃得有滋有味,这一定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只是鸡骨头不能填饱肚子实在是一件憾事。
  有时别人也会把卖剩下的馒头扔一个给他,大概是看他小小年纪,不过这样的情况极少极少。
  他后来也学着周围的人去偷,一开始是偷一个馒头,后来就去偷包子,那是他第一次吃包子,平时就算手上有别人施舍的铜板,他也不舍得买包子,馒头比包子可要便宜。
  包子可真好吃,里面有肉。
  比鸡骨头还要好吃。
  慢慢地,他胆子就大了,学着样儿去偷别人的钱,可惜第一次做实在笨拙,立刻就被人发现了,劈头盖脸狠狠打了一顿。
  那天晚上下了雨,他浑身疼得起不来,也找不到地方躲雨,半个身子都泡在雨水里,又是水又是冷汗,发起了高热。
  他从前见过隔壁二狗发烧,他奶奶紧紧抱着他,结果二狗牙根紧咬着,还是不断地喊着:“娘。”
  娘。
  他好像没有说过这个字,老乞丐教会他说话,这个字用不到,就没教过他,老乞丐连名字都懒得给他起,只叫他“喂”或者“小子”。
  “娘”这个字似乎是生他的人的意思。
  于是夜雨病痛中,他迷迷糊糊也冒出了这个字:“娘。”大概这样可以减轻一些痛苦。
  谁知道呢。
  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死是什么意思,但是当时他没有死。
  病好之后他就决定以后再也不偷人钱,因为被打很难受。
  他慢慢地长大着,再难好像也能活。
  有一次二狗问他:“喂,每个人都有名字,只有你是‘喂’,你的名字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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