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鲤闺女三岁半(02)(1 / 2)
季言之所在村庄, 叫金水村。整个村子,金是大姓。其他比如说刘、张、季、安等姓氏的村民,都是当初战乱之时逃荒来的。
季言之他爷叫季怀安, 看着忠厚老实, 实际上心眼儿比马蜂窝还多。
这不是吹捧之词,而是事实。早年季言之爷爷季怀安,因为家穷的缘故, 十二岁还是十三岁, 被爹妈卖给了贝勒府做长工。后来刚刚成年, 大清就亡了,军阀混战,贝勒爷害怕殃及池鱼,赶紧就带着受宠的小妾以及小妾生的庶子庶女, 丢下身为正房的福晋,以及福晋所生的嫡女跑去了外国。
由于季怀安曾经受过福晋的恩惠,面对仿佛天塌下来的福晋, 以及花容正貌、眼中都哭肿了还没从被父亲抛弃中回过神来的大格格,原本单独回老家安顿的季怀安,一咬牙,就带着福晋和大格格, 以逃荒的名义来到了金水村, 安顿下来。
福晋出身瓜尔佳氏,历来身体并不怎么好,再加上舟车劳顿,到了金水村就一病不起。临死前, 做主让季怀安娶了大格格。
大格格知书达礼, 季怀安则大字不认识几个。如果不是战乱, 天壤之别的二人根本没有再一起的可能性。如今战乱,隐姓埋名过日子,两人倒也和和美美。成婚后不到一年,就生下了季明睿,也就是‘季言之’他爸。
与心眼儿多得如马蜂窝的季怀安不同,季明锐别看名字带个睿字,但却是个老实孩子,在乡野粗生粗养的长大,娶的媳妇儿却是个不简单的。这么说吧,季家之所以家徒四壁,只剩下季言之和现年三岁半的季萝莉,都要赖在季言之这辈子的生母,刘彩娥身上。
相比金水村其他的外来户,刘家也称得上金水村的大户。
原本季怀安、大格格给季明睿做主娶刘彩娥,是看重刘彩娥精明能干,家里又有兄弟姐妹帮衬。结果季怀安聪明反被聪明误,就没想过精明过头了,不止不能帮衬,反而容易害人。
刘彩娥安安分分几十年,等到儿子‘季言之’结婚生子,世道也就变了。不知道是谁捅出了季家阿奶的真实身份,一时之间,原本三代同乐即将迎接第四代的季家,顿时支离破碎。
刘彩娥在父母、堂姐刘春兰的帮助下,顺利和季明睿离婚,脱离了关系。甚至在儿媳遭遇难产,儿子找上门求救的时候,直接闭门不见,说生死由命,她可没那个能耐救命。
于是妻子煎熬了一天一夜,艰难生下弱得像小猫儿似的季萝莉,随即就血崩撒手人寰。从此,三代同堂的季家短时间分崩离析,只剩下‘季言之’带着一出生就没了妈的季萝莉讨生活。
而由于是落|后|分|子,那幢足足有三进的季家大宅子,被收缴充公,成了如今的知青院。季言之和季萝莉目前所住的破烂茅草屋,位于村子的末尾,背靠大山,前面不远处还有条贯穿了整个金水村的金水河,平日里根本就没什么人来。
也没什么人愿意来,毕竟季家如今穷得连睡觉的木板床都没有,来干啥?
来给季言之、季萝莉父女俩收尸吗?可以说基本上,整个金水村的人,都避着季言之、季萝莉这对父女。而季言之,不提以前,反正现在和以后,季言之也会带着女儿,远远避开整个金水村的人。
《七十年代锦鲤女》原书剧情,那条逃走的大锦鲤死后,季言之和季萝莉这对父女,没多久就饿死了。直到尸体臭了,偶尔路过的刘香兰闻到味儿,金水村的人才发现了父女俩的尸体。
可以说整篇《七十年代锦鲤女》故事,只寥寥记录了几笔的季言之、季萝莉就是一个悲惨的布景板。他们父女俩用短暂的一生,书写了饥荒年代的悲歌,以及对女主金鲤的警醒——鲤鱼精不是想吃就能吃的,一旦被察觉跑了,可不得报复嘛。
“粑粑,那里有小兔兔。”
抱着季言之脑袋,两只小脚丫不断晃动的季萝莉突然兴奋起来,小手挥啊挥,连带扯了季言之一把头发。
季言之:“……”
季言之纯粹是因为头发被扯掉,那一瞬间产生的疼痛而回过神的。他顺着季萝莉小手指的方向,定睛一瞧,发现那儿居然有一窝兔子,在不停的吃着窝边草。
吃窝边草的兔子?还是一窝?
季言之有些吃惊,不过想到昨晚上被他们父女俩分吃殆尽的鲤鱼精,顿时有些明悟。
果然,与其求所谓的锦鲤保佑鸿运滔天,还不如将锦鲤给吃了呢,这样消化吸收,多多少少还是能够沾点锦鲤运的。瞧瞧这才上山多久啊,季萝莉就找到了一窝兔子。
季言之将脑袋上顶着的季萝莉放下来,让她在一旁待着,摸出昨晚那把结果了鲤鱼精的匕首,快速的将好几只正在吃窝边草的兔子一窝端了。
季言之熟练的给好几只兔子开膛破肚,码上食盐暂时性的腌制起来。然后就近捡了一些树枝,架起篝火将一只肥美的兔子烤了,当做早餐和季萝莉一起分食。
别看季萝莉如今只有三岁半,但因为饥一顿饱一顿的缘故,食量可不少,一只兔子差不多吃了两根兔腿,这才在季言之的制止下,坐在一旁舔着只剩下骨头的兔腿儿。
季言之开始硝兔皮。方法很简单,不一会儿的功夫,季言之就将兔皮上的血管经脉、脂肪祛除,一张张的重叠起来。
季言之又用匕首割草,编织了两个草网兜,一个装已经掏除了内脏,用食盐腌制好的兔肉,一个装硝好的兔皮,然后将季萝莉继续顶在头上,双手一边一个拎着草网兜,继续往大山深处走去。
此时已经寒冬腊月,只有深山老林,才能有大型的猎物,比如说羚羊、梅花鹿甚至野狼。只有猎捕他们,季言之才能以最短的时间,赶制出毛皮大衣以及毛皮毯子。 ↑返回顶部↑
季言之他爷叫季怀安, 看着忠厚老实, 实际上心眼儿比马蜂窝还多。
这不是吹捧之词,而是事实。早年季言之爷爷季怀安,因为家穷的缘故, 十二岁还是十三岁, 被爹妈卖给了贝勒府做长工。后来刚刚成年, 大清就亡了,军阀混战,贝勒爷害怕殃及池鱼,赶紧就带着受宠的小妾以及小妾生的庶子庶女, 丢下身为正房的福晋,以及福晋所生的嫡女跑去了外国。
由于季怀安曾经受过福晋的恩惠,面对仿佛天塌下来的福晋, 以及花容正貌、眼中都哭肿了还没从被父亲抛弃中回过神来的大格格,原本单独回老家安顿的季怀安,一咬牙,就带着福晋和大格格, 以逃荒的名义来到了金水村, 安顿下来。
福晋出身瓜尔佳氏,历来身体并不怎么好,再加上舟车劳顿,到了金水村就一病不起。临死前, 做主让季怀安娶了大格格。
大格格知书达礼, 季怀安则大字不认识几个。如果不是战乱, 天壤之别的二人根本没有再一起的可能性。如今战乱,隐姓埋名过日子,两人倒也和和美美。成婚后不到一年,就生下了季明睿,也就是‘季言之’他爸。
与心眼儿多得如马蜂窝的季怀安不同,季明锐别看名字带个睿字,但却是个老实孩子,在乡野粗生粗养的长大,娶的媳妇儿却是个不简单的。这么说吧,季家之所以家徒四壁,只剩下季言之和现年三岁半的季萝莉,都要赖在季言之这辈子的生母,刘彩娥身上。
相比金水村其他的外来户,刘家也称得上金水村的大户。
原本季怀安、大格格给季明睿做主娶刘彩娥,是看重刘彩娥精明能干,家里又有兄弟姐妹帮衬。结果季怀安聪明反被聪明误,就没想过精明过头了,不止不能帮衬,反而容易害人。
刘彩娥安安分分几十年,等到儿子‘季言之’结婚生子,世道也就变了。不知道是谁捅出了季家阿奶的真实身份,一时之间,原本三代同乐即将迎接第四代的季家,顿时支离破碎。
刘彩娥在父母、堂姐刘春兰的帮助下,顺利和季明睿离婚,脱离了关系。甚至在儿媳遭遇难产,儿子找上门求救的时候,直接闭门不见,说生死由命,她可没那个能耐救命。
于是妻子煎熬了一天一夜,艰难生下弱得像小猫儿似的季萝莉,随即就血崩撒手人寰。从此,三代同堂的季家短时间分崩离析,只剩下‘季言之’带着一出生就没了妈的季萝莉讨生活。
而由于是落|后|分|子,那幢足足有三进的季家大宅子,被收缴充公,成了如今的知青院。季言之和季萝莉目前所住的破烂茅草屋,位于村子的末尾,背靠大山,前面不远处还有条贯穿了整个金水村的金水河,平日里根本就没什么人来。
也没什么人愿意来,毕竟季家如今穷得连睡觉的木板床都没有,来干啥?
来给季言之、季萝莉父女俩收尸吗?可以说基本上,整个金水村的人,都避着季言之、季萝莉这对父女。而季言之,不提以前,反正现在和以后,季言之也会带着女儿,远远避开整个金水村的人。
《七十年代锦鲤女》原书剧情,那条逃走的大锦鲤死后,季言之和季萝莉这对父女,没多久就饿死了。直到尸体臭了,偶尔路过的刘香兰闻到味儿,金水村的人才发现了父女俩的尸体。
可以说整篇《七十年代锦鲤女》故事,只寥寥记录了几笔的季言之、季萝莉就是一个悲惨的布景板。他们父女俩用短暂的一生,书写了饥荒年代的悲歌,以及对女主金鲤的警醒——鲤鱼精不是想吃就能吃的,一旦被察觉跑了,可不得报复嘛。
“粑粑,那里有小兔兔。”
抱着季言之脑袋,两只小脚丫不断晃动的季萝莉突然兴奋起来,小手挥啊挥,连带扯了季言之一把头发。
季言之:“……”
季言之纯粹是因为头发被扯掉,那一瞬间产生的疼痛而回过神的。他顺着季萝莉小手指的方向,定睛一瞧,发现那儿居然有一窝兔子,在不停的吃着窝边草。
吃窝边草的兔子?还是一窝?
季言之有些吃惊,不过想到昨晚上被他们父女俩分吃殆尽的鲤鱼精,顿时有些明悟。
果然,与其求所谓的锦鲤保佑鸿运滔天,还不如将锦鲤给吃了呢,这样消化吸收,多多少少还是能够沾点锦鲤运的。瞧瞧这才上山多久啊,季萝莉就找到了一窝兔子。
季言之将脑袋上顶着的季萝莉放下来,让她在一旁待着,摸出昨晚那把结果了鲤鱼精的匕首,快速的将好几只正在吃窝边草的兔子一窝端了。
季言之熟练的给好几只兔子开膛破肚,码上食盐暂时性的腌制起来。然后就近捡了一些树枝,架起篝火将一只肥美的兔子烤了,当做早餐和季萝莉一起分食。
别看季萝莉如今只有三岁半,但因为饥一顿饱一顿的缘故,食量可不少,一只兔子差不多吃了两根兔腿,这才在季言之的制止下,坐在一旁舔着只剩下骨头的兔腿儿。
季言之开始硝兔皮。方法很简单,不一会儿的功夫,季言之就将兔皮上的血管经脉、脂肪祛除,一张张的重叠起来。
季言之又用匕首割草,编织了两个草网兜,一个装已经掏除了内脏,用食盐腌制好的兔肉,一个装硝好的兔皮,然后将季萝莉继续顶在头上,双手一边一个拎着草网兜,继续往大山深处走去。
此时已经寒冬腊月,只有深山老林,才能有大型的猎物,比如说羚羊、梅花鹿甚至野狼。只有猎捕他们,季言之才能以最短的时间,赶制出毛皮大衣以及毛皮毯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