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68食肉动物(2 / 3)
“你……”男人顺势倾倒,身子和头都重重摔在地板上,眼睛大睁,瞳孔渐渐扩散。
郗良的目光不经意落在他的胯间,那里本就鼓起来一个大包。
鲜红的血液在男人身下蔓延开来,郗良不禁退后几步,生怕血液流到自己的鞋底下。
她不能久留,没心思看这间公寓,抬眸逡巡,找到洗手盆便跨过血液和尸体,匆匆忙忙将沾血的双手和匕首冲洗干净。
匕首用大衣下摆擦干,重新揣回袖子里,垂下手,郗良深吸一口气,若无其事将门拉开一条缝隙,走廊上没人,她这才开门离开。
门板被关上,屋里一片死寂,不一会儿,安格斯和比尔在唯一的卧房里走出来,一出来就看见地板上的死人。
“我的天,她下手也太快了吧。”比尔不禁嘀咕道,“真是淫虫碰上索命鬼。”
他蹲下来观察了一下尸体,掀起衣服,两处刀伤是狰狞的两条裂口,分别在腰椎两边,不知道是凶手运气好碰巧,还是她知道避开椎骨,直接捅个对穿,还往下切,不知道切断了几条动脉。
看到这一幕,比上回见到她的未婚夫的下场时更加不寒而栗,比尔看了安格斯一眼,感叹道:“安格斯,你能在她身边活到现在真是命大。”
安格斯白了一眼,“你拿我跟这种货色比?”
“当然不是,只是……她真的没对你有过杀心吗?她攻击她的未婚夫和这个男人,都是快狠准。”
郗良当然有,起初对安格斯的几次攻击,安格斯至今没让比尔这帮人知道,非常稳妥地维持住自己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
这会儿,被直白地问起来,安格斯面不改色,厚着脸皮道:“她哪里舍得?”
目光瞥到打开的橱柜门,里面有两个面包,耳边想起郗良进门后说的唯一一句话,面包在哪,安格斯走过去将面包拿出来,掰开冷硬的面包,有一股不算重的奇怪味道,但内行人轻轻一嗅就闻得出来是什么,他的脸色愈发阴沉。
比尔起身洗手,看了一眼,“这不是大麻做的面包吗?噢,他想请她吃这个!”
安格斯随手扔开面包,面包砸在地上的鲜血里。他从刀架上拿起一把刀,转身插进死人的心脏。
……
郗良骑着自行车回到家,关上门,将匕首扔在案几上,脱掉鞋子,跳上沙发抱膝坐着。
她的呼吸这时才急促起来,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仿佛奔跑在天寒地冻的一片白茫茫之中。房子里只有她一人,安静得针落可闻,她的呼吸因而变成一曲交响乐。
案几上的枫叶匕首静静散发金属特有的铮亮光泽,崭新无比,就和一把从未使用的还在橱窗里的刀刃一般。
谁也不知道它刚刚沾了血。
郗良看着它,嘴角不自觉漾出愉悦的笑漪,心口跌宕,每吸进的一口气都是寂静的,每呼出的一口气都是欢喜的。
她起身抓起匕首走进厨房,把它放回原位,从柜子里拿出酒,回到沙发上一边喝酒一边回味,小嘴笑得合不拢。
一瓶酒见底时,独自快乐的郗良听见车子的声音,霎时间,欢乐烟消云散,寒毛竖起,她抱着酒瓶,一脸沉凝赶到窗边察看。
黑色的车子她并不陌生,是安格斯的。
金色头发的安格斯从车上下来,宝蓝色的薄风衣下,还可见他那双笔直的长腿,裹在黑色的西裤里。
他打开后座的车门拿东西。
郗良闭上眼睛,松了一口气,浑身都被突然回来的他吓软了,颓靡地回到沙发上窝着,喝光瓶子里最后一口酒。
安格斯提着爱德华准备的新鲜食材回来,一进门,他听见沙发上的姑娘死气沉沉抱怨道:“你吓死我了。”
安格斯不知道她做贼心虚,道:“我怎么吓你了?” ↑返回顶部↑
郗良的目光不经意落在他的胯间,那里本就鼓起来一个大包。
鲜红的血液在男人身下蔓延开来,郗良不禁退后几步,生怕血液流到自己的鞋底下。
她不能久留,没心思看这间公寓,抬眸逡巡,找到洗手盆便跨过血液和尸体,匆匆忙忙将沾血的双手和匕首冲洗干净。
匕首用大衣下摆擦干,重新揣回袖子里,垂下手,郗良深吸一口气,若无其事将门拉开一条缝隙,走廊上没人,她这才开门离开。
门板被关上,屋里一片死寂,不一会儿,安格斯和比尔在唯一的卧房里走出来,一出来就看见地板上的死人。
“我的天,她下手也太快了吧。”比尔不禁嘀咕道,“真是淫虫碰上索命鬼。”
他蹲下来观察了一下尸体,掀起衣服,两处刀伤是狰狞的两条裂口,分别在腰椎两边,不知道是凶手运气好碰巧,还是她知道避开椎骨,直接捅个对穿,还往下切,不知道切断了几条动脉。
看到这一幕,比上回见到她的未婚夫的下场时更加不寒而栗,比尔看了安格斯一眼,感叹道:“安格斯,你能在她身边活到现在真是命大。”
安格斯白了一眼,“你拿我跟这种货色比?”
“当然不是,只是……她真的没对你有过杀心吗?她攻击她的未婚夫和这个男人,都是快狠准。”
郗良当然有,起初对安格斯的几次攻击,安格斯至今没让比尔这帮人知道,非常稳妥地维持住自己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
这会儿,被直白地问起来,安格斯面不改色,厚着脸皮道:“她哪里舍得?”
目光瞥到打开的橱柜门,里面有两个面包,耳边想起郗良进门后说的唯一一句话,面包在哪,安格斯走过去将面包拿出来,掰开冷硬的面包,有一股不算重的奇怪味道,但内行人轻轻一嗅就闻得出来是什么,他的脸色愈发阴沉。
比尔起身洗手,看了一眼,“这不是大麻做的面包吗?噢,他想请她吃这个!”
安格斯随手扔开面包,面包砸在地上的鲜血里。他从刀架上拿起一把刀,转身插进死人的心脏。
……
郗良骑着自行车回到家,关上门,将匕首扔在案几上,脱掉鞋子,跳上沙发抱膝坐着。
她的呼吸这时才急促起来,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仿佛奔跑在天寒地冻的一片白茫茫之中。房子里只有她一人,安静得针落可闻,她的呼吸因而变成一曲交响乐。
案几上的枫叶匕首静静散发金属特有的铮亮光泽,崭新无比,就和一把从未使用的还在橱窗里的刀刃一般。
谁也不知道它刚刚沾了血。
郗良看着它,嘴角不自觉漾出愉悦的笑漪,心口跌宕,每吸进的一口气都是寂静的,每呼出的一口气都是欢喜的。
她起身抓起匕首走进厨房,把它放回原位,从柜子里拿出酒,回到沙发上一边喝酒一边回味,小嘴笑得合不拢。
一瓶酒见底时,独自快乐的郗良听见车子的声音,霎时间,欢乐烟消云散,寒毛竖起,她抱着酒瓶,一脸沉凝赶到窗边察看。
黑色的车子她并不陌生,是安格斯的。
金色头发的安格斯从车上下来,宝蓝色的薄风衣下,还可见他那双笔直的长腿,裹在黑色的西裤里。
他打开后座的车门拿东西。
郗良闭上眼睛,松了一口气,浑身都被突然回来的他吓软了,颓靡地回到沙发上窝着,喝光瓶子里最后一口酒。
安格斯提着爱德华准备的新鲜食材回来,一进门,他听见沙发上的姑娘死气沉沉抱怨道:“你吓死我了。”
安格斯不知道她做贼心虚,道:“我怎么吓你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