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节(2 / 4)
“至于澡堂子,那就好找多了,光是客栈附近就有三四家,不过,您要是想找个环境好点儿的,还得去银钩赌坊那边儿,咱们城里最大的澡堂子也开在那里。”
陆小凤满意的点了点头,随手捞起钱袋,从里面取出一锭碎银扔到了店小二的怀里。
“行了,让厨房给我热壶酒,再上几个小菜,这儿就没你什么事儿了。”
越往关外走,一路上能歇脚的城镇就越少,陆小凤已经有两天功夫没吃顿热乎饭了,他这会儿就想赶紧填饱肚子,然后去泡个热澡,等缓过劲儿来,再到赌坊玩上几把。
是夜,黑暗的街道上空无一人,一片静寂。
陆小凤跟在一人身后,脚步轻快的朝着前方走去。
他没想到,在这偏远的边城,竟然也能遇到一位老相识。
方玉飞,绰号银鹞子,是个小有名气的花花公子,吃喝膘赌,样样精通,武功也还不错,跟陆小凤算是一对臭味相投的好朋友。
三年前,二人相识于一家妓院,平时偶尔也会约着一块儿去喝酒赌钱,交情算得上不错。
陆小凤刚才去澡堂子泡澡的时候,恰好碰到了方玉飞,才知道方玉飞原来就是这边城的本地人,只不过他常年游走在中原,只有年底,才会回来小住一段时间。
故友相逢,心情愉悦的二人便立马约好了一块儿去银钩赌坊。
穿过阴暗潮湿的冷雾,一盏残旧的灯笼出现在陆小凤的视野中,那灯笼斜挂在街道尽头的一扇窄门上方,灯笼下连着一个闪闪发亮的银钩,随风左右摇晃。
银钩赌坊,到了。
走进那扇不起眼的小门,映入陆小凤眼帘的,便是一派灯火辉煌、奢侈豪华的大厅,厅里聚着近百名赌客,四处充斥着热闹的呼喝声,空气中,蔓延着一股混杂着脂粉气的酒香。
方玉飞脱下身上的暗色披风,随手递给侯在一旁的侍从,轻车熟路的带着陆小凤在大厅内穿梭,找到了一处玩骰子的桌子。
桌上的客人们都在聚精会神的盯着骰蛊,没有人注意到旁边多了两个人。
但隔壁桌的人却发现了方玉飞。
方玉飞在本地也算是个名人,前段时间,他的姐姐还嫁给了这银钩赌坊的大老板,所以经常来往这里的赌客,大都认识他这个赌坊老板的小舅子。
跟着方玉飞一块儿来的陆小凤,也有幸得到了几分关注。
他的装扮太显眼,那标志性的大红披风,和两撇长得跟眉毛一样的小胡子,但凡对江湖稍有了解的人,都能猜出陆小凤的身份。
比起方玉飞,陆小凤在江湖上的名气可要显赫多了。
近年来,陆小凤前后破获了大通钱庄的银票案,以及铁鞋大盗的案子,还剿灭了青衣楼和红鞋子,是武林年轻侠客中的佼佼者,在许多人眼里,他已经是个传奇人物了。
所以当有人认出陆小凤,并叫出他的名字后,周围所有人的目光立马都聚集了过去。
“陆兄的名号可真是越发的响亮了。”
见状,方玉飞忍不住笑着对陆小凤打趣道。
“方兄你就别取笑我了。”陆小凤有些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常言说得好,人怕出名猪怕壮,以前没什么名气的时候,陆小凤还羡慕过那些声名赫赫的前辈们,但等到他自己出名之后,才亲身体会到了其中的诸多不便。
走哪儿都会被人关注,麻烦接踵而至的找上门来,连躲个清静都会被各种意外打断。
说实话,陆小凤真心觉得太出名也不算什么好事儿。
这下子,他原本想要低调行事的算盘,估计也打不成了。
当所有人都在关注陆小凤的时候,陆小凤却发现,大厅里还有个人对自己视若无睹。 ↑返回顶部↑
陆小凤满意的点了点头,随手捞起钱袋,从里面取出一锭碎银扔到了店小二的怀里。
“行了,让厨房给我热壶酒,再上几个小菜,这儿就没你什么事儿了。”
越往关外走,一路上能歇脚的城镇就越少,陆小凤已经有两天功夫没吃顿热乎饭了,他这会儿就想赶紧填饱肚子,然后去泡个热澡,等缓过劲儿来,再到赌坊玩上几把。
是夜,黑暗的街道上空无一人,一片静寂。
陆小凤跟在一人身后,脚步轻快的朝着前方走去。
他没想到,在这偏远的边城,竟然也能遇到一位老相识。
方玉飞,绰号银鹞子,是个小有名气的花花公子,吃喝膘赌,样样精通,武功也还不错,跟陆小凤算是一对臭味相投的好朋友。
三年前,二人相识于一家妓院,平时偶尔也会约着一块儿去喝酒赌钱,交情算得上不错。
陆小凤刚才去澡堂子泡澡的时候,恰好碰到了方玉飞,才知道方玉飞原来就是这边城的本地人,只不过他常年游走在中原,只有年底,才会回来小住一段时间。
故友相逢,心情愉悦的二人便立马约好了一块儿去银钩赌坊。
穿过阴暗潮湿的冷雾,一盏残旧的灯笼出现在陆小凤的视野中,那灯笼斜挂在街道尽头的一扇窄门上方,灯笼下连着一个闪闪发亮的银钩,随风左右摇晃。
银钩赌坊,到了。
走进那扇不起眼的小门,映入陆小凤眼帘的,便是一派灯火辉煌、奢侈豪华的大厅,厅里聚着近百名赌客,四处充斥着热闹的呼喝声,空气中,蔓延着一股混杂着脂粉气的酒香。
方玉飞脱下身上的暗色披风,随手递给侯在一旁的侍从,轻车熟路的带着陆小凤在大厅内穿梭,找到了一处玩骰子的桌子。
桌上的客人们都在聚精会神的盯着骰蛊,没有人注意到旁边多了两个人。
但隔壁桌的人却发现了方玉飞。
方玉飞在本地也算是个名人,前段时间,他的姐姐还嫁给了这银钩赌坊的大老板,所以经常来往这里的赌客,大都认识他这个赌坊老板的小舅子。
跟着方玉飞一块儿来的陆小凤,也有幸得到了几分关注。
他的装扮太显眼,那标志性的大红披风,和两撇长得跟眉毛一样的小胡子,但凡对江湖稍有了解的人,都能猜出陆小凤的身份。
比起方玉飞,陆小凤在江湖上的名气可要显赫多了。
近年来,陆小凤前后破获了大通钱庄的银票案,以及铁鞋大盗的案子,还剿灭了青衣楼和红鞋子,是武林年轻侠客中的佼佼者,在许多人眼里,他已经是个传奇人物了。
所以当有人认出陆小凤,并叫出他的名字后,周围所有人的目光立马都聚集了过去。
“陆兄的名号可真是越发的响亮了。”
见状,方玉飞忍不住笑着对陆小凤打趣道。
“方兄你就别取笑我了。”陆小凤有些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常言说得好,人怕出名猪怕壮,以前没什么名气的时候,陆小凤还羡慕过那些声名赫赫的前辈们,但等到他自己出名之后,才亲身体会到了其中的诸多不便。
走哪儿都会被人关注,麻烦接踵而至的找上门来,连躲个清静都会被各种意外打断。
说实话,陆小凤真心觉得太出名也不算什么好事儿。
这下子,他原本想要低调行事的算盘,估计也打不成了。
当所有人都在关注陆小凤的时候,陆小凤却发现,大厅里还有个人对自己视若无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