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4)
太平天国的社会成员,对等级差别珍视得如同眼珠。违反这种等级差别,后果是极为严重的。
在天王府大门外高悬十余丈的黄绸,用朱红色书写了直径五尺的大字,数里可见,上面写的是:大小众臣工,到此止行踪;
有诏方许进,否则雪云中。
雪云中就是云中雪,“刀”的意思。就是说任何人不得靠近,否则杀无赦。
天王府内的金龙殿,只有首义六王可以进入,其他人绝对不得入内。洪秀全曾就此事专门发过指示:天王降诏曰:“顶天侯,尔今日得在金龙殿内坐宴,是天父大开天恩与尔者也。以理而论,惟朕及胞等始可在此金龙殿设宴。若至幼主以后,皆不准人臣在金龙殿食宴。设若臣有功者,欲赐宴以奖其功,只准赐宴于朝厅,断不准在金龙殿内君臣同宴,以肃体统也。此一事极为关系,当记诏以垂永远也。”
这件事为什么“极为关系”,必须明确记诏下来并且要“垂之永远”,洪秀全没有说清楚。他的许多话用不着清楚,那都是上天的昭示,人民照着做就行了。
太平天国社会中,人们绝不可以下犯上。太平天国明文规定:各王驾出,侯、丞相轿出,军人百姓如不回避,冒冲仪仗者,斩首不留。除了这些高级官员,社会其他阶层也一样尊卑分明:“凡尊官自外入,卑小官必须起身奉茶,不得怠慢。”下级见到上级,必须起立致敬,违者将受到肉刑直至斩首等处罚。
《太平天国》载:有一次,负责给燕王秦日纲看马的一位太平军士兵在燕王府门前闲坐。正巧东王杨秀清的同庚叔,也是拜把子兄弟的叔叔,从燕王门前经过。燕王的马夫忘了起立致敬,令这位同庚叔当场大怒,命人把马夫打了二百鞭子。这还不算完事,事情报告到杨秀清后,最终的处理结果是——对这位敢于不尊礼仪的太平军战士处以“五马分尸”的酷刑。
七
正如燕王牧马人的悲剧所展示的,太平天国的文化中严重缺乏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太平天国领袖生活中唯一的遗憾是没能用上太监。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赞成太监制度,而是因为他们没能拥有这个技术手段。事实上,刚刚进入天京,洪秀全就命人“制造”太监,但是没能成功。潘旭澜《太平杂说》载:“太平军要为天王府制造一批太监,但又缺乏有经验的医生,对割什么,怎么割,敷什么药,都不了然。于是,将四千(一说三千)多童子兵胡割一通,大多数流血不止而马上死去,少数不久之后也因创口溃烂而死。”对于此事,清代民间涤浮道人《金陵杂记》的记载是:“贼取十三四幼童六千余人尽行阉割,连肾囊剜去,得活者仅五百余人。”官方记载则有向荣在上奏皇帝的奏折中所提到的太平天国“近更阉割幼孩,死者甚众”。这一直是太平天国高层生活的一大遗憾,杨秀清对天国社会的这个“不足”一直念念不忘。潘旭澜《太平军中的童子兵》记载,过了几年,杨秀清“令李俊良主持,再找一大批童子兵阉割,虽没有像第一次那样大都阉死了,但也还是以失败告终”。清朝这边,张德坚《贼情汇纂》的记载是:“癸丑八月,杨逆下令选各馆所掳幼孩十二岁以下、六岁以上者二百余人阉割之,欲充伪宦官,因不如法,无一生者。杨逆知不可为,又诡称天父下凡指示,再迟三年举行,以掩群下耳目。”
太平天国政权人道精神的缺乏还体现在他们的法律中。太平天国的战斗力来源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前面提到的宗教宣传,另一方面就来自杨秀清建立的严明的纪律。
杨秀清和朱元璋一样,都是迷信纪律的铁腕人物。罗尔纲说:“进入南京之初,杨秀清就首先整顿营规,立法安民。凡新克复地方,安民严令一出,何官何兵无令敢入民房的斩不赦,左脚踏入民家门口的即斩左脚,右脚踏入民家门口的即斩右脚,法立令行,严严整整,真正做到了他向人民保证过的‘圣兵不犯秋毫’的严明纪律。”
事实上,这种纪律不是严明,而是严酷。法律学者说:“天国刑律对重罪和轻罪甚至轻微过失,在量刑上几乎没有什么区别。”确实,生活在太平天国之内,你有太多“机会”被砍掉脑袋。
《太平天国》一书中有描述,在太平天国内,如果举行“讲道理”时发现你两次无故不到,则“斩首不留”。礼拜仪式三次缺席,也“斩首不留”。《太平刑律》上明文规定:“凡各衙各馆兄弟倘有口角争斗,以及恃强斗架,俱是天父所深恶,不问曲直,概斩不留。”除此之外,如果在干活执勤时口出怨言,也是斩首:“凡挑濠沟筑土城,一切军中事务如有口出怨言者,斩首不留。”至于辱骂官长、私留“妖书”、唱邪歌邪戏、饮酒赌博者,一概斩首不留,甚至连剃胡须、刮面等,也“皆是不脱妖气”,也得斩首示众。
其实“斩首不留”在许多情况下并不是最严厉的惩罚。在《太平刑律》六十二条中,除了四十三条“斩首不留”外,还有三条“点天灯”和“五马分尸”。
所谓“点天灯”,主要用于太平军中那些犯通敌谋反或老兄弟犯有强奸妇女的重罪者,但犯轻微过错者在长官的盛怒之下也可能被处以此刑。具体做法是“将人自顶至踵,裹以纸张麻皮,入油缸内浸片刻,倒植之以松脂白蜡堆足心,用火燃之”。
“五马分尸”则是“以笼头络颈,和发绫缠,系于马后足,四肢各系一马,数‘贼’齐鞭之,瞬息肢解”。
除此之外,还有“凌迟焚灰”等更为严酷的刑罚。最为恐怖的则是关于连坐的规定:“凡有反草通妖之人,经天父指出,通馆通营皆斩首”,甚至“不遵条规当娼者,合家剿洗”。
《太平天国》记载,张德坚对此评论说:“‘贼’之灭亡,则在虐民无人理。诸伪制皆足以亡之,而尤以伪律为至酷耳。”这虽然是统治阶级的看法,但也并非毫无事实依据。
八
人们历来批评晚清政府外交政策的愚昧颟顸,特别是对外礼仪上的不识时务,其实太平天国政权在这一点上比清政府走得更远。
定都天京后,西方各国的公使对这个“新兴王朝”都充满好奇和期待。他们认为,这个信奉“上帝”的政权,应该比清政府更文明、更进步、更好打交道,因此纷纷派人前来考察。谁知道,他们看到的一切,远远出乎先前的想象。
1853年,英国驻华公使文翰兴致勃勃地率团来到南京。没想到,这个基督教政权对待“洋兄弟”的态度,居然比清政府更自大、更傲慢。文翰派他的随员密迪乐作为联络员进城交涉,密迪乐刚刚进入王府见到北王,周围的士兵就大声喝令他下跪,密迪乐断然拒绝,与太平军争持起来,最后捎回一封信作为这次交涉的结束。文翰打开天国给英国的这封文书,发现开头赫然写道:“尔海外英民不远千里而来,归顺吾朝。”他明白了这个政权的对外观念,只好黯然返航了。
这种礼仪之争一直成为太平天国与西方国家交往的最大障碍。太平天国认为他们是天朝上国,外国夷人前来必须以进贡的身份,匍匐在地,乞求天国恩典,太平天国才能与他们交往。外国公使当然难以接受这种方式。后来“顶天侯”秦日纲在见法国公使布尔布隆时,公使要求与他并坐在大厅里,他则要求公使必须坐在他的下位,双方就这样谈崩了。
在对外公文中,太平天国又拾起清政府已经摒弃的宗主国对藩属国的居高临下口吻,美国公使麦莲刚来到南京,就接到这样一道来自太平天国的“指示”:输诚者必须备办奇珍宝物,……尔等果能敬天从主,我朝视天下为一家,合万国为一体,自必念尔等之悃忱,准尔年年进贡,岁岁来朝。
西方人本来对太平天国持乐观态度,但与天京政权接触之后,他们迅速调整了外交重心,不再理睬太平天国,而是倾向支持清政府。
过于迅速的腐化
一
一般来讲,基于旧政权的腐败而建立的新政权,总会展现出一副蓬勃向上、清新有为的崭新面貌。而太平天国这个阶段为时甚短。从一开始,太平天国政权就展露出强烈的腐化欲望。攻占武昌之后,洪秀全不是致力于考虑如何打破清军的围困,而是派出士兵在武昌大肆搜求财宝美女,在武昌又建立了天朝门、天朝殿,铸造“金龙头金玺”,令军民进贡献礼,挑选嫔妃。定都天京后,他更是迫不及待地一头扎进享乐之中。 ↑返回顶部↑
在天王府大门外高悬十余丈的黄绸,用朱红色书写了直径五尺的大字,数里可见,上面写的是:大小众臣工,到此止行踪;
有诏方许进,否则雪云中。
雪云中就是云中雪,“刀”的意思。就是说任何人不得靠近,否则杀无赦。
天王府内的金龙殿,只有首义六王可以进入,其他人绝对不得入内。洪秀全曾就此事专门发过指示:天王降诏曰:“顶天侯,尔今日得在金龙殿内坐宴,是天父大开天恩与尔者也。以理而论,惟朕及胞等始可在此金龙殿设宴。若至幼主以后,皆不准人臣在金龙殿食宴。设若臣有功者,欲赐宴以奖其功,只准赐宴于朝厅,断不准在金龙殿内君臣同宴,以肃体统也。此一事极为关系,当记诏以垂永远也。”
这件事为什么“极为关系”,必须明确记诏下来并且要“垂之永远”,洪秀全没有说清楚。他的许多话用不着清楚,那都是上天的昭示,人民照着做就行了。
太平天国社会中,人们绝不可以下犯上。太平天国明文规定:各王驾出,侯、丞相轿出,军人百姓如不回避,冒冲仪仗者,斩首不留。除了这些高级官员,社会其他阶层也一样尊卑分明:“凡尊官自外入,卑小官必须起身奉茶,不得怠慢。”下级见到上级,必须起立致敬,违者将受到肉刑直至斩首等处罚。
《太平天国》载:有一次,负责给燕王秦日纲看马的一位太平军士兵在燕王府门前闲坐。正巧东王杨秀清的同庚叔,也是拜把子兄弟的叔叔,从燕王门前经过。燕王的马夫忘了起立致敬,令这位同庚叔当场大怒,命人把马夫打了二百鞭子。这还不算完事,事情报告到杨秀清后,最终的处理结果是——对这位敢于不尊礼仪的太平军战士处以“五马分尸”的酷刑。
七
正如燕王牧马人的悲剧所展示的,太平天国的文化中严重缺乏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太平天国领袖生活中唯一的遗憾是没能用上太监。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赞成太监制度,而是因为他们没能拥有这个技术手段。事实上,刚刚进入天京,洪秀全就命人“制造”太监,但是没能成功。潘旭澜《太平杂说》载:“太平军要为天王府制造一批太监,但又缺乏有经验的医生,对割什么,怎么割,敷什么药,都不了然。于是,将四千(一说三千)多童子兵胡割一通,大多数流血不止而马上死去,少数不久之后也因创口溃烂而死。”对于此事,清代民间涤浮道人《金陵杂记》的记载是:“贼取十三四幼童六千余人尽行阉割,连肾囊剜去,得活者仅五百余人。”官方记载则有向荣在上奏皇帝的奏折中所提到的太平天国“近更阉割幼孩,死者甚众”。这一直是太平天国高层生活的一大遗憾,杨秀清对天国社会的这个“不足”一直念念不忘。潘旭澜《太平军中的童子兵》记载,过了几年,杨秀清“令李俊良主持,再找一大批童子兵阉割,虽没有像第一次那样大都阉死了,但也还是以失败告终”。清朝这边,张德坚《贼情汇纂》的记载是:“癸丑八月,杨逆下令选各馆所掳幼孩十二岁以下、六岁以上者二百余人阉割之,欲充伪宦官,因不如法,无一生者。杨逆知不可为,又诡称天父下凡指示,再迟三年举行,以掩群下耳目。”
太平天国政权人道精神的缺乏还体现在他们的法律中。太平天国的战斗力来源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前面提到的宗教宣传,另一方面就来自杨秀清建立的严明的纪律。
杨秀清和朱元璋一样,都是迷信纪律的铁腕人物。罗尔纲说:“进入南京之初,杨秀清就首先整顿营规,立法安民。凡新克复地方,安民严令一出,何官何兵无令敢入民房的斩不赦,左脚踏入民家门口的即斩左脚,右脚踏入民家门口的即斩右脚,法立令行,严严整整,真正做到了他向人民保证过的‘圣兵不犯秋毫’的严明纪律。”
事实上,这种纪律不是严明,而是严酷。法律学者说:“天国刑律对重罪和轻罪甚至轻微过失,在量刑上几乎没有什么区别。”确实,生活在太平天国之内,你有太多“机会”被砍掉脑袋。
《太平天国》一书中有描述,在太平天国内,如果举行“讲道理”时发现你两次无故不到,则“斩首不留”。礼拜仪式三次缺席,也“斩首不留”。《太平刑律》上明文规定:“凡各衙各馆兄弟倘有口角争斗,以及恃强斗架,俱是天父所深恶,不问曲直,概斩不留。”除此之外,如果在干活执勤时口出怨言,也是斩首:“凡挑濠沟筑土城,一切军中事务如有口出怨言者,斩首不留。”至于辱骂官长、私留“妖书”、唱邪歌邪戏、饮酒赌博者,一概斩首不留,甚至连剃胡须、刮面等,也“皆是不脱妖气”,也得斩首示众。
其实“斩首不留”在许多情况下并不是最严厉的惩罚。在《太平刑律》六十二条中,除了四十三条“斩首不留”外,还有三条“点天灯”和“五马分尸”。
所谓“点天灯”,主要用于太平军中那些犯通敌谋反或老兄弟犯有强奸妇女的重罪者,但犯轻微过错者在长官的盛怒之下也可能被处以此刑。具体做法是“将人自顶至踵,裹以纸张麻皮,入油缸内浸片刻,倒植之以松脂白蜡堆足心,用火燃之”。
“五马分尸”则是“以笼头络颈,和发绫缠,系于马后足,四肢各系一马,数‘贼’齐鞭之,瞬息肢解”。
除此之外,还有“凌迟焚灰”等更为严酷的刑罚。最为恐怖的则是关于连坐的规定:“凡有反草通妖之人,经天父指出,通馆通营皆斩首”,甚至“不遵条规当娼者,合家剿洗”。
《太平天国》记载,张德坚对此评论说:“‘贼’之灭亡,则在虐民无人理。诸伪制皆足以亡之,而尤以伪律为至酷耳。”这虽然是统治阶级的看法,但也并非毫无事实依据。
八
人们历来批评晚清政府外交政策的愚昧颟顸,特别是对外礼仪上的不识时务,其实太平天国政权在这一点上比清政府走得更远。
定都天京后,西方各国的公使对这个“新兴王朝”都充满好奇和期待。他们认为,这个信奉“上帝”的政权,应该比清政府更文明、更进步、更好打交道,因此纷纷派人前来考察。谁知道,他们看到的一切,远远出乎先前的想象。
1853年,英国驻华公使文翰兴致勃勃地率团来到南京。没想到,这个基督教政权对待“洋兄弟”的态度,居然比清政府更自大、更傲慢。文翰派他的随员密迪乐作为联络员进城交涉,密迪乐刚刚进入王府见到北王,周围的士兵就大声喝令他下跪,密迪乐断然拒绝,与太平军争持起来,最后捎回一封信作为这次交涉的结束。文翰打开天国给英国的这封文书,发现开头赫然写道:“尔海外英民不远千里而来,归顺吾朝。”他明白了这个政权的对外观念,只好黯然返航了。
这种礼仪之争一直成为太平天国与西方国家交往的最大障碍。太平天国认为他们是天朝上国,外国夷人前来必须以进贡的身份,匍匐在地,乞求天国恩典,太平天国才能与他们交往。外国公使当然难以接受这种方式。后来“顶天侯”秦日纲在见法国公使布尔布隆时,公使要求与他并坐在大厅里,他则要求公使必须坐在他的下位,双方就这样谈崩了。
在对外公文中,太平天国又拾起清政府已经摒弃的宗主国对藩属国的居高临下口吻,美国公使麦莲刚来到南京,就接到这样一道来自太平天国的“指示”:输诚者必须备办奇珍宝物,……尔等果能敬天从主,我朝视天下为一家,合万国为一体,自必念尔等之悃忱,准尔年年进贡,岁岁来朝。
西方人本来对太平天国持乐观态度,但与天京政权接触之后,他们迅速调整了外交重心,不再理睬太平天国,而是倾向支持清政府。
过于迅速的腐化
一
一般来讲,基于旧政权的腐败而建立的新政权,总会展现出一副蓬勃向上、清新有为的崭新面貌。而太平天国这个阶段为时甚短。从一开始,太平天国政权就展露出强烈的腐化欲望。攻占武昌之后,洪秀全不是致力于考虑如何打破清军的围困,而是派出士兵在武昌大肆搜求财宝美女,在武昌又建立了天朝门、天朝殿,铸造“金龙头金玺”,令军民进贡献礼,挑选嫔妃。定都天京后,他更是迫不及待地一头扎进享乐之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