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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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魔鬼似的控制欲和占有欲一直在聂铮骨子里,掩藏在绅士般的外衣下,一直极力克制,鲜少表露。
  但在童延做决定的重要时刻,他却用了最激烈最扭曲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渴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就算是这样,烟花灼目的光给男人的英俊的脸晕上一层暖黄,这一刻的聂铮,温柔入骨。
  童延忽而笑了,“其他都好说,你不能做对不起我的事。”
  天边盛放的流光笼着他们,也照亮这个多彩繁华的尘世。
  聂铮语气非常坚定,“你知道我。”
  是的,他们相遇前,聂铮在这个多彩繁华的尘世,三十载光阴,踽踽独行。最该在意他的人不曾给过他在意,这个尘世曾经给过他的爱,一份随生命逝去而终结,一份在终结前,已然变了质。
  有人对他景仰,或许也有人对他惧怕,可是,从现在到以后,爱着他的,只有童延一人。
  只此一人,便足矣。
  聂铮明白,童延当然也明白。
  童延开口时有些不自在,眼睛却亮晶晶的,“有戒指吗?没有就算了。”
  可聂铮准备的,很显然不只有戒指。
  这一晚,就在烟花绽开之前,遥远国度的某个城市,发生了一场黑道械斗,被赵老爷子寄予厚望的那颗暗棋死在内斗中。而在岛上的地下室,和信园的院子里,两位埋伏已久的杀手终于束手就擒。
  云开雾散,天地一片清朗。
  可是,次日,len居然得知,主人已经不在岛上了。
  卢伯说:“聂先生去了加拿大,有什么事,您尽管吩咐我。请您把这儿当成自己的家。”
  len问:“突然去加拿大,出了什么事?”
  卢伯微笑着回答,“不算突然,是喜事。”
  喜事啊,都说到这个地步了,还有谁不明白。
  聂铮最终还是给童延留了点余地,几天后,童延回国,无名指上多了枚戒指。
  郑昭华看了,“啧,是订制,你们婚礼都办了?怎么不先给人通个气?”
  童延说:“这是订婚戒指,这次去领了张证,得六个月内办婚礼,我才算是真正的已婚人士。”
  想着郑昭华虐过他这落单的非单身狗,问:“你跟你的小丫头还顺利?”
  郑昭华说:“别提了。”
  童延呵呵笑,真的,叶琳琅的妈就是一只护崽的母老虎,十五岁的年龄差,她放心把心肝女儿交给郑昭华才怪了。
  他拍拍郑昭华的肩,大舅子!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这一年的三月初,一场突如其来的倒春寒给帝都再次披上银装。
  这不是童延第一次坐在颁奖礼的礼堂,但是,是他第一次入围最佳男主角。没有意外,跟他一起入围的还有计秋明。另外三位,都是老戏骨,周煜也在其列。
  头一阵欣喜还不曾消散,最紧张的一刻来临,童延听见他名字再次响彻大厅时,脑子顿时抽空了。
  真像是一个梦,期盼了那么久的梦想成真,可这一刻,又来得那么的不真实。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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