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我发现,狼群停止了攻击,但没有后退。这时,我忽然记起有人说过,就是最凶猛的野兽,听见人的声音也会害怕。于是我就叫大家拼命呐喊。这个办法果然很有效。我们一喊,狼群就开始后退,掉头跑掉了。我又下令朝它们背后开了一排枪。这样一来,它们才撒腿跑回树林里去了。
  这时,我们才有时间重新给枪装上弹药。同时,我们抓紧时间继续前进。可是,我们刚装好枪准备上路时,又从左边原来的那座树林里传出了可怕的嚎叫声。这一次狼群离我们较远,但却在我们去路的正前方。
  黑夜来临了,光线变得暗淡起来。这对我们更加不利。叫声越来越响,我们不难辩别出,那是恶狼的嚎叫。突然,出现了两三群狼。一群在我们左边,一群在我们后边,还有一群在我们前面,看样子已经把我们包围起来了。我们见狼群并没有向我们进攻,就催马继续前进。可是路很难走,只能让马小跑着。跑着跑着,便看见远处有一个森林的进口,我们非得穿过那片树林,才能走到这片平川的尽头。当我们走进那林间小道时,只见那路口站着数不胜数的狼。这不禁使我们大吃一惊。
  突然,在树林的另一个入口处,我们听见一声枪响。向左边一看,只见一匹马从树林里冲出来,一阵风似地向前飞奔。马上的马勒马鞍均完好无损。同时有十六、七只狼,飞快地在后面追着。当然,马要比狼跑得快得多,它把狼群远远地丢在后面。可是,问题是那匹马不可能支持太久,最后必然会给狼群追上。
  正当此时,我们又看到了一幅可怕的景象。当我们催马走近那匹马奔出来的路口时,见到了一匹马和两个人的尸骸,毫无疑问是给狼咬死吃掉的。其中一个人身边还丢看一支枪,枪是放过的,所以一定就是刚才开枪的人。现在,他的头和上半身都已给狼吃掉了。
  看到这副惨状,我们都不禁心惊肉跳,不知如何办才好。
  但那群野兽不久就逼得我们不得不采取行动。这时,狼群已把我们包围,想以我们一行人马果腹。我相信,一共有三百来只。值得庆幸的是,在离树林入口处不远,正好堆着一大批木料,大概是夏天采伐下来堆在那里预备运走的。这对我们的行动非常有利。我把我这一小队人马开到那堆木料后面。
  那儿有一根木头特别长,我就把队伍在那根长木头后面一字排开。我让大家都下马,把那根长木头当作胸墙,站成一个三角形或三边形的阵线,把我们的马围在中央。
  我们这样做了,而且也幸亏这样做了。因为这群饿狼向我们发动了攻击,其凶猛程度在狼害为患的当地也是罕见的。
  它们嚎叫着向我们扑来,窜上了那根长木头。前面我已提到,我们以此长木头作为胸墙。它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扑向猎物。从它们的行动判断,其目标主要是我们身后的那些马匹。我命令我的队伍像上次那样分两批开火,一人隔一人放枪。他们都瞄得很准。第一排子弹开出去,就打死了好几只狼。可是,我们不得不连续开火。这批恶狼忧如恶魔一样,前仆后继,不知死活地向前猛冲。
  第二排枪放完后,我们以为狼群暂时停止了进攻,我也希望它们已经逃走。但一会儿,后面的狼又冲上来了。我们又放了两排手枪子弹。这样,我们一共放了四排枪。我相信,至少打死了十七、八只狼,打伤的大约多一倍。可是,它们还是蜂拥而来。
  我不愿匆匆放完最后一排枪,就叫来了自己的仆人。我没有叫星期五,而是叫了我新雇的那个水手。星期五有更重要的任务要完成。在我们开火的时候,他以惊人的速度给我和他自己的枪装弹药。所以我说,我叫的是新雇的仆人。我给了他一角火药,命令他沿着那根长木头把火药撒下去,撒成一条宽宽长长的火药线。他照着办了。他刚转身回来,狼群就冲了过来,有几只甚至已冲上了那根长木。我立即抓起一支没有放过的手枪,贴近火药线开了一枪,使火药燃烧起来。冲上木料的几只狼给烧伤了;其中有六、七只由于火光的威力和惊恐,竟连跌带跳地落入我们中间。我们立即把它们解决了。其他的狼被火光吓得半死,加上这时天已黑下来,火光看起来就更可怕了,这才使那些狼后退了几步。
  这时,我就下令全体人员用手枪一起开火,那是我们剩下的最后一批没有放过的手枪。然后大家齐声呐喊。这才使那些狼掉转尾巴逃跑了。于是我们马上冲到那二十多只受伤狼跟前;它们已跑不动了,只是在地上挣扎。我们拿起刀乱砍乱杀。正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这办法果然很奏效,因为那些逃跑的狼听到它们同伴的惨叫声,知道事情不妙,就吓得跑远了,而且再也没有回来。
  我们一共打死了六十多只狼。要是在白天,我们也许能杀死更多。扫清了敌人,就继续前进。我们还要赶三英里的路。在路上,有好几次,听到饿狼在森林里嚎叫咆哮。有时,好像还看到几只狼的身影,但因雪光耀眼,不敢十分肯定。大约又过了半小时,我们才到了预定要过夜的那个小镇。到了那里,发现全镇人个个惊恐万状,并全副武装。原来昨天晚上,有不少狼和几只熊侵入了村子,把人们吓坏了,只好昼夜巡逻守卫;尤其是夜里,更要严加把守,保护牲畜,更要保卫全体居民。
  第二天早晨,向导的病势加重了;他的两处伤口化脓,因而四肢都肿胀起来,根本无法上路。我们只得雇了一个新向导,把我们带到土鲁斯1。那儿气候温和,物产丰富,风景明媚,既没有雪,也没有狼或其他猛兽。当我们在土鲁斯把我们的经历告诉那些当地人时,他们对我们说,在山下大森林里,碰到狼是常事,尤其是当白雪覆盖大地,狼就成群出现。
  他们再三问我们,我们雇了哪个向导,竟敢在大雪天带我们走这条路。他们说,我们没有给狼吃掉,真是万幸!我们告诉他们,我们是把马围在中间,摆成一个三角形的阵势打退狼群的。他们听了后大大责怪了我们一阵子,说我们没有把命送掉,真是运气。狼主要是想吃马。它们之所以那样奋不顾身冲上来,是由于看到了我们身后的马。一般来说,狼是怕枪的,但当它们饿疯时,就会不顾危险,只想抢马吃了。要不是我们连续开枪,并且最后用点燃火药的办法把他们吓退,我们大概早就给那些饿狼撕成碎片吃掉了。其实,只要我们安安稳稳地坐在马上,像骑兵那样向狼群开枪,它们看到马上有人,就不会把马看作猎物了。最后,他们又说,如果我们大家紧挨在一起,丢开我们的马,狼就一心只想吃马而不会管我们,我们也可平安通过,更何况我们有武器,而且人多势众。
  对我来说,这次遇险,是我一生中最可怕的一次。当时,我看到三百多个恶魔般的畜牲嚎叫着向我们冲来,张开大嘴恨不得一口把我们吞掉,而我们又无处可躲,无处可退,我以为一定完蛋了。说实在的,从此我再也不想过那些山了。我觉得宁可在海上航行三千海里,那怕一星期遇上一次风暴,也比过那些荒山野岭强。
  在法国的旅程,一路上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可记;即使有,也不过是许多其他旅行家已记过的事,而且他们肯定比我记得好得多。我从土鲁斯到巴黎,一路马不停蹄,直达加莱。随后,在一月十四日,平安渡过海峡到达多佛尔。这整整一个最严寒的冬季,我就在旅行中度过了。
  现在我已抵达旅行的终点了。在短短的几天里,我兑现了带来的几张汇票;我新获得的财产,也都安全地转到了我的手上。
  我的长辈和良师益友,就是那位心地善良的老寡妇。她衷心感激我汇给她的钱;因此,她不辞劳苦,对我关怀备至,尽心尽力为我服务。我对她也是一百个放心,把所有的财产都交托给她保管。这位善良的、有教养的女人,确实品德高尚,廉洁无瑕,我对她自始至终都非常满意。
  当时,我打算把我的财产交给这位妇人代管,我自己出发去里斯本,再从那里去巴西。但这时我有了另一个顾虑,那就是宗教问题。早在国外时,尤其是我在荒岛上过着那种孤寂的生活时,我对罗马天主教就产生了怀疑。因此,我若想去巴西,甚至想在那里定居,在我面前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我决定毫无保留地信奉罗马天主教,要么我决定为自己的宗教思想献出生命,作为殉教者在宗教法庭上被判处死刑。所以,我就决定仍住在本国,而且,如果可能的话,把我在巴西的种植园卖掉。
  为此,我写了一封信给我在里斯本的那位老朋友。他回信告诉我,他可以很容易地在那儿把我在巴西的种植园卖掉。
  我若同意委托他经办此事,他可以以我的名义通知住在巴西的那两位商人,也就是我那两位代理人的儿子。他们住在当地,一定知道那份产业的价值,而且,我也知道他们很有钱。
  所以,他相信,他们一定会乐意买下来。他也毫不怀疑,我至少可以多卖四五千葡萄牙金币。我同意让他通知他们。他也照办了。大约八个月之后,去巴西的那艘船又回到了里斯本。他写信告诉我,他们接受了我的卖价,并已经汇了三万三千葡萄牙金币给他们在里斯本的代理人,嘱咐他照付。
  我在他们从里斯本寄给我的卖契上签了字,并把契约寄回给在里斯本的我那位老朋友。他给我奇来了一张三万二千八百块葡萄牙金币的汇票,那是我出卖那份产业所得的钱。我仍然履行了我先前许下的诺言,每年付给这位老人一百块葡萄牙金币,直到他逝世;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块葡萄牙金币作为他终身津贴。原先这笔钱是我许诺从种植园的每年收益中支取的。白马书院
  现在,我叙述完了我一生幸运和冒险经历的第一部分。我这一生犹如造物主的杰作,光怪陆离,浮沉不定,变化无常,实乃人间罕见。虽然开始时我显得那么愚昧无知,但结局却比我所期望的要幸运得多。
  我现在可谓是福星高照,佳运交集。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以为我不会再出去冒险了。如果情况不是像后来发生的那样,我也确实会在家安享余年。可是,我现在的情况是,自己已过惯了游荡的生活,加上我目前一无家庭牵连,二无多少亲戚,而且,我虽富有,却没有结交多少朋友。所以,尽管我把在巴西的种植园已经出卖,可是我还常常想念那个地方,很想旧地重访,再作远游。我尤其想到我的岛上去看看,了解一下那批可怜的西班牙人是否上了岛,我留在岛上的那批坏蛋又是怎样对待他们的。这种出自内心的渴望,十分强烈,使我难以自制。
  我忠实的朋友,就是那位寡妇,竭力劝我不要再外出远游了。她真的把我劝住了。整整七年,她都不让我出游。在这期间,我领养了我的两个侄儿,他俩都是我一个哥哥的孩子。大侄儿本来有点遗产,我把他培养成了一个有教养的人,并且拨给他一点产业,在我死后并入他的财产。我把另一个侄儿托付给一位船长。五年后,我见他已成了一个通情达理、有胆识、有抱负的青年,就替他买了一条好船,让他航海去了。后来,正是这位小青年竟把我这个老头子拖进了新的冒险事业。
  在此期间,我在国内也初步安居下来。首先,我结了婚。
  这个婚姻不算太美满,也不算不美满。我生了三个孩子: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可是,不久我妻子就过世了。这时,我的侄子又正好从西班牙航海归来,获利甚丰。我出洋的欲望又强烈起来,加上我侄儿一再劝说,于是,我就以一个私家客商的身份,搭他的船到东印度群岛去。这是一六九四年的事。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