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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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斤最普通的糯米糕十八文,像是板栗酥、绿豆糕这种就要二十八文一斤,更贵的还有山药枣泥糕,三十八文一斤,再之后的,玉秀就没看了,她指了几样,道:“蝴蝶酥、梅花烙、马蹄糕,请帮我每样称一斤,分开打包。”
  蝴蝶酥十八文,梅花烙和马蹄糕都是二十八文。
  “哎,好!”伙计见她这样爽快,面上笑容更加热情,手上麻利地称斤打包,嘴里道:“咱店里除了糕点是一绝,各色糖果蜜饯也不逊色,您看您右手边的松子糖、玫瑰露、杏仁蜜,都是镇上的夫人们买了又买的,既美味又养颜,您拿一颗尝尝,保管一尝就忘不了!”
  玉秀看看自己手边精致的各色糖果,笑着摇摇头。
  林潜便低声问她:“怎么不买?”
  玉秀好笑道:“我那些糕点,是买给爹娘他们的,总不好买什么养颜的玫瑰糖给他们吧?”
  林潜道:“买来给你吃。”
  玉秀更觉得好笑了,“我这么大的人了,还吃什么糖呢。”更重要的是,这些糖都不便宜哩,特别是玫瑰露,一斤五十八文,贵得吓人,一斤白糖才十八文呢。就算伙计把什么美容养颜说得天花乱坠,她也舍不得买来自己吃。
  林潜还要再说什么,一旁突然传来一道女声:“呦,这不是玉秀么?”
  林潜侧过身,玉秀看到他身后的人,竟是村长家的大儿媳柳氏,她忙笑道:“原来是婶子,今日可巧了。”
  ☆、第43章 替媳妇打脸
  柳氏今日来镇上,是为了她小弟的亲事。
  她弟弟在镇上是有名的混世魔王,镇子上的姑娘没一个敢嫁给他,柳夫人没办法,只得挑挑拣拣的,挑中一个底下村子里的女孩。
  虽说是挑中了,可柳夫人到底觉得委屈了自己儿子,于是跟媒人说好了,趁今日集会,让那女孩到镇上来,让她远远地看一眼,若实在长得一般,配不上她儿子,这亲事就作罢。
  柳氏也被她娘喊回来,一起相看那未来弟妹。人她刚才已经见过了,长得到挺标志,就是看着不怎么机灵,若嫁过来,倒不担心不够乖巧,只是怕降不住她小弟。
  她在心里幽幽叹气,看来看去,她还是觉得玉秀最合适,人长得好,手又巧,性子虽温顺软和了一些,却透着一股灵劲,这样的人配她那顽童似的小弟正好。只可惜她是个没福气的人,担着寡妇的名头,入不了她柳家的门,如今更是嫁了个粗俗的山民,以后还不知如何。
  她正感叹着,就看见前边有个熟悉的身影,定睛一看,可不就是玉秀,再看着玉秀进了百味居,她心里就有点好奇了。
  据她所知,百味居内的东西可不便宜,她从前在闺中常让家里的仆从来买,嫁了人后,少了每月的例钱,手中积蓄花一点少一点,就舍不得买来吃了。
  镇子上的人也就偶尔来买一点,若是村里来的,一百个中也没有一个有底气进去。
  而玉秀嫁了个山民,按说家境比从前还不如了才是,她进了百味居,难道买得起里边吃食?
  难怪柳氏这样想,她在李家沟,向来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没有几个谈得来的朋友,与婆婆陈氏的关系也一般。她只在去年听说玉秀被说给一个山民,心里可惜一番,又暗自庆幸她不可能再嫁给李二,进而威胁到自己在婆家的地位。至于玉秀说亲后的那些事情,她就都不知道了。
  她心里实在好奇,这才跟了进去。
  等玉秀转过来,柳氏看清她的打扮,视线就粘在上头了。
  她虽知玉秀长得标志,可从前只见她穿一身素色衣裳,头上一根木簪子,看着并不如何显眼。
  眼下她一身桃红色的长裙,衬得皮肤白皙气色红润,面上涂着脂粉,嘴唇娇嫩得似一朵鲜花。柳氏不是不识货的人,在闺中时,县城里的脂粉铺她也是常去的,自然看得出,玉秀面上的胭脂要价不凡。
  她心里惊诧,又去看玉秀身上的首饰,只见她头上戴着一根纯金的金簪子,耳朵上一对精致的耳环,手上一双厚实的银镯子。这几样首饰,别说一般村中妇人了,就是柳氏自己现在身上的,也比不过她。
  金簪子柳氏自然也有,只是她平时舍不得戴,平日就一个小件的金戒指常戴,就算出门来镇上,也只戴鎏金的簪子。况且她知道,金银首饰的价值,并不单单以重量来衡量,有时候好的做工,比金银本身更值钱。玉秀如今头上这一支就是如此,看着小巧精致,可那精湛的做工,栩栩如生的蝶恋花,就已经把她珍藏着的那两支给比过去了。
  柳氏心里头翻起了浪,李玉秀哪来这么多银子置办这些?若说是夏知荷给的,她不信,一个嫁出去的女儿,又不是亲生的,哪值得这样大方,况且她也不认为夏知荷有这么多银钱。
  那就是她婆家给的了?那山民竟有这么多银子?而且还这样大方舍得?
  她这么想着,一抬眼,又看到站在玉秀身后的男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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