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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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申克的救赎》第三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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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坐牢的人而言,时间是缓慢的,有时你甚至认为时间停摆了,但时间还是一点一滴地渐渐流逝。邓纳海在报纸头条的丑闻声浪中离开了肖申克。史特马接替他的位子,此后六年,肖申克真是人间地狱。史特马在位时,肖申克医务室的床位和禁闭室的牢房永远人满为患。
  一九五八年某一天,当我在牢房中照着刮胡子用的小镜子时,镜中有个四十岁的中年人与我对望。一九三八年进来的那个男孩,那个有着一头浓密红发、懊悔得快疯了、一心想自杀的年轻人不见了。红发逐渐转灰,而且开始脱落,眼角出现了鱼尾纹。那天,我可以看到一个老人的脸孔很快会在镜中出现,这使我惶恐万分,没有人愿意在监狱中老去。
  一九五九年初,史特马也离开了。当时不少记者混进来调查,其中一个甚至以假名及虚构的罪状在肖申克待了四个月,准备再度揭发监狱里的重重黑幕,但他们还未来得及挥棒打击时,史特马已逃之夭夭。我很明白他为什么要逃跑,真的,因为如果他受审判刑,就会被关进肖申克服刑。真是如此的话,他在这里活不过五小时。哈力早在两年前就离开了,那个吸血鬼因心脏病发而提前退休。
  安迪从来不曾受到史特马事件的牵连。一九五九年初,来了一个新的典狱长、新的副典狱长和新的警卫队长。接下来八个月,安迪回复了普通囚犯的身份。也是在那段时期,诺曼登成了他的室友,然后一切又照旧。诺曼登搬出去后,安迪又再度享受到独居的优惠。上面的人尽管换来换去,但非法勾当从未停息。
  有一次我和诺曼登谈到安迪。“好人一个,”诺曼登说。很难听懂他的话,因为他有兔唇和腭裂,说话时唏哩呼噜的。“他是好人,从不乱开玩笑。我喜欢跟他住,但他不喜欢我跟他住,我看得出来。”他耸耸肩,“我很高兴离开那儿。那牢房空气太坏了,而且很冷。他不让任何人随便碰他的东西,那也没关系。他人很好,从不乱开玩笑,但是空气太坏了。”
  直到一九五五年,丽塔·海华丝的海报都一直挂在安迪的囚房内,然后换成了玛丽莲·梦露在电影《七年之痒》中的剧照,她站在地铁通风口的铁格盖子上,暖风吹来,掀起她的裙子。玛丽莲·梦露一直霸占墙面到一九六〇年,海报边都快烂了,才换上珍·曼斯菲,珍是大胸脯,但只挂了一年,便换上一个英国明星,名字好像叫海莎·科特,我也不确定。到了一九六六年,又换上拉蔻儿·薇芝的海报。最后挂在上面的是个漂亮的摇滚歌星,名叫琳达·朗斯黛。
  我问过他那些海报对他有什么意义?他给了我奇怪和惊讶的一瞥,“怎么?它们对我的意义跟其他犯人一样呀!我想是代表自由吧。看着那些美丽的女人,你觉得好像几乎可以……不是真的可以,但几乎可以……穿过海报,和她们在一起。一种自由的感觉。这就是为什么我总是最喜欢拉蔻儿·薇芝那张,不仅仅是她,而是她站立的海滩,她好像是在墨西哥的海边。在那种安静的地方,一个人可以听到自己内心的思绪。你曾经对一张照片产生过那样的感觉吗?觉得你几乎可以一脚踩进去的感觉?”
  我说我的确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也许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的意思。”他说。没错,多年后我确实完完全全明白他的意思……当我想通时,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诺曼登当时说的话,他说安迪的牢房总是冷冷的。
  一九六三年三月末或四月初的时候,安迪碰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我告诉过你,安迪有一种大多数犯人(包括我在内)所缺乏的特质,是一种内心的宁静,甚至是一种坚定不移的信念,认为漫长的噩梦终有一天会结束。随便你怎么形容好了,安迪总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大多数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入狱一阵子以后,脸上都会有一种阴郁绝望的神情,但安迪脸上却从未出现过,直到一九六三年的暮冬。
  那时我们换了一个典狱长,名叫山姆·诺顿。假如马瑟父子马瑟父子(increasemathercottonmather),父子俩均为十七世纪著名的公理教会牧师。有机会认识诺顿,一定会觉得十分投契,从来没有人看过诺顿脸上绽开笑容。他是浸信会基督复临教会三十年的老教徒,有一个教会发的襟章。他自从成为这个快乐小家庭的大家长以后,最大的创新措施就是让每个新进犯人都拿到一本《圣经·新约》。在他桌上有个小纪念盘,柚木上嵌的金字写着:“基督是我的救主”,墙上还挂了一幅他太太的刺绣作品,上面绣着:“主的审判就要来临。”这些字使我们大多数人都倒抽一口冷气,我们都觉得审判日早已来到,而且我们也都愿意作证:岩石无法让我们藏身,枯树也不会提供我们遮蔽。他每次训话都引用《圣经》。每次碰到这种人的时候,我建议你最好脸上保持笑容,用双手护住下体。
  医务室的伤患比史特马在位时少多了,也不再出现月夜埋尸的情况,但这并不表示诺顿不相信惩罚的效力。禁闭室总是生意兴隆,不少人掉了牙,不是因为挨打,而是因为狱方只准他们吃面包和喝水,导致营养不良。
  在我所见过的高层人士中,诺顿是最下流的伪君子。狱中的非法勾当一直生意兴隆,而诺顿却更是花招百出。安迪对内幕一清二楚,由于我们这时候慢慢成了好朋友,所以他不时透露一些消息给我。安迪谈起这些事情时,脸上总是带着一种半好玩、半厌恶的表情,好像他谈的是一些掠夺成性的丑陋虫子,它们的丑陋和贪婪,与其说可怕,不如说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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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申克的救赎》第三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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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顿建立了一种“外役监”制度。你也许在十六、七年前看过这类报道;连《新闻周刊》都为此写过专题,听来似乎是狱政感化的一大革新。让囚犯到监狱外面伐木、修桥筑堤、建造贮藏马铃薯的地窖。诺顿称之为“外役监”,而且应邀到新英格兰的每个扶轮社和同济会去演讲,尤其当他的玉照登上《新闻周刊》之后,更加炙手可热。犯人却称之为“筑路帮派”,但没有一个犯人曾受邀到同济会或扶轮社去发表他们的观点。
  于是,从伐木、挖水沟到铺设地下电缆管道,都可以看见诺顿在里面捞油水,中饱私囊。无论是人员、物料,还是任何你想得到的项目,都有上百种方法可以从中揩油。但是诺顿还另辟蹊径。由于监狱囚犯是廉价奴工,你根本没有办法和他们竞争,所以建筑业全都怕极了诺顿的外役监计划。因此,手持《圣经》、戴着三十年纪念襟章的虔诚教徒诺顿,在十六年的肖申克典狱长任内从桌底下收过不少厚厚的信封。当他收到信封后,他会出过高的价钱来投标工程,或根本不投标工程,或是宣称他的“外役监”计划已经和别人签约了。我只是觉得纳闷,为什么从来不曾有人在麻省某条公路上,发现诺顿的尸体塞在被弃置的雷鸟车后车厢中,双手缚在背后,脑袋瓜中了六颗子弹。
  总之,正如酒吧中播放的老歌歌词:我的天,钱就这么滚滚而来!诺顿一定非常同意清教徒的传统观念,只要检查每个人的银行账户,就知道谁是上帝最眷顾的子民。
  这段期间,安迪是诺顿的左右手和沉默的合伙人,而监狱图书馆就成了押在诺顿手中的人质。诺顿心知肚明,而且也充分利用这点。安迪说,诺顿最喜欢的格言就是,用一只手洗净另外一只手的罪孽。于是,安迪提供诺顿各种有用的建议。我不敢说他亲手打造诺顿的“外役监”计划,但是我很确定他为那龟儿子处理各种钱财,提供有用的建议。钱越滚越多,而……好家伙!图书馆也添购了新的汽车修理手册、百科全书,以及准备升学考试的参考书,当然还有更多加德纳和拉摩尔的小说。
  我相信这件事之所以会发生,一则是诺顿不想失去左右手,二则是他怕安迪如果真的出狱的话,会说一些不利于他的话。
  我的消息是在七年中这边弄一点、那边弄一点所拼凑出来的,有些是从安迪口中得知,但不是全部。他从来不想多谈这些事,我不怪他,有些事情我是从六七个不同的消息来源那儿打探来的。我曾说过囚犯只不过是奴隶罢了,他们也像奴隶一样,表面装出一副笨样子,实际上却竖起耳朵。我把故事说得忽前忽后,不过我会从头到尾把故事完整地说给你听,然后你也许就明白,为什么安迪会陷入沮丧绝望的恍惚状态长达十个月之久。我认为,他直到一九六三年、也就是进来这个甜蜜的地狱牢房十五年后,才清楚谋杀案的真相。在他认识汤米·威廉斯之前,我猜他并不晓得情况会变得那么糟糕。
  汤米在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加入我们这个快乐的小家庭。汤米自认是麻省人,但他并不以此为荣。在他二十七年的生命中,他坐遍了新英格兰地区的监狱。他是个职业小偷,我却认为他该拣别的行业干,或许你也会这样想。
  他已经结婚,太太每周来探监一次。她认为如果汤米能够完成高中学业,情况也许会逐渐好转,她和三岁的儿子自然也会受益,因此她说服汤米继续进修,于是汤米便开始定期造访图书馆。
  对安迪而言,帮助囚犯读书已经成为例行公事,他协助汤米重新复习高中修过的科目(并不是很多),然后通过同等学力考试。同时他也指导汤米如何利用函授课程,把以前不及格或没有修过的科目修完。
  汤米可能不是安迪教过的学生中最优秀的一位,我也不知道他后来到底有没有拿到高中文凭,但是这些都和我们要讲的故事无关。重要的是,汤米后来非常喜欢安迪,正如其他许多人一样。
  有几次谈话时,他问安迪:“像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方?”这句话就和问人家“像你这样的好女孩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方?”一样唐突。但安迪不是会回答这种问题的人,微笑着把话岔开。汤米自然去请教别人,最后,他终于弄清楚整个事情,但他自己也极为震惊。
  他询问的对象是跟他一起在洗衣房工作的伙伴,名叫查理·拉朴。查理因为被控谋杀,已经在牢里蹲了十二年。他迫不及待地把整个审判过程原原本本告诉汤米,那天把轧布机熨平的干净床单一条条拉出来塞进篮子里的动作,都不再像平日那么单调了。查理正讲到陪审团等到午餐后,才回到法庭上宣告安迪有罪,这时候机器故障的警笛响起,轧布机吱吱嘎嘎地停了下来。其他囚犯从机器的另一端把刚洗好的老人院床单一条条塞进轧布机里,然后在汤米和查理这一端每五秒钟吐出一条烫得平平整整的干床单,他们的工作是把机器吐出的床单一条条拉起来,折叠好以后放进推车里,推车里早已铺好棕色的干净牛皮纸。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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