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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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四海的一生,钱倒是赚了不少,却没有一个真心对待他的人,让人不胜唏嘘。
  沈恕看看情绪激动的黄莺和林梅婷,说:“警方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并没有冤枉无辜。”他亮出一沓整齐厚实的文件,“这是在黄莺家里找到的,她为了这起案子,已经筹划很长时间,搜集了大量材料。”
  黄莺一见到沈恕手里的文件,立刻跳起来,骂道:“不要脸,到我家乱翻东西。”忽然又醒悟过来,“不对,你们怎么找到这些材料的?”她转向廖络,说,“你这个白眼狼,出卖我!”
  廖络心里有愧,不敢直视黄莺,也不敢说话,低着头缩到角落里。
  沈恕说:“廖络和黄四海的关系虽然不和睦,却没动过害人的念头。‘白眼狼’这个称号送给你更合适,看看你对你的亲人都做了些什么。”他向林梅婷展示一张证书似的东西,“这是你和黄四海的离婚证,你和你的家人从没向我们提过,直到看见这本证书,才知道你们的夫妻关系早在七年前就已经结束。”
  林梅婷的脸色变得苍白。黄四海生前屡次背叛,林梅婷在心灰意冷下和他协议离婚,并没有对外张扬,连子女都没有告诉。两人甚至还生活在同一套房里,只是住在不同居室。而这本藏在橱柜最底层、她已多年未动过的离婚证书竟然会出现在沈恕手里,而且据说还是从黄莺家里翻出来的,让她异常吃惊,甚至隐约感到一丝寒意——身边一直有一双眼睛在窥视,她却没有丝毫觉察。
  沈恕又亮出第二份材料,竟是一份纸质已经泛黄的报纸,看起来颇有些年头。沈恕指着报纸的日期说:“这是十一年前9月11日的《楚原日报》,保存得相当完好。这也是在黄莺的保险柜里找到的。报纸上面有一则消息,只有一百多字,对于黄家来说却很重要,这是黄四海刊登的启示,声明与黄燕断绝父女关系。”
  我留意到藏在人群里的黄燕锁紧眉头,不解地看着黄莺。许文有则低头缩肩,一副规矩而瑟缩的模样。而林梅婷满脸愤怒地询问黄莺:“你费尽心思保存这些东西,到底是为了什么?”
  黄莺低头不语。沈恕对林梅婷说:“再给你看一样东西,你就能明白她为什么要搜集和保存这些材料。”他取出一个印有医疗机构名头的大信封,抽出里面的文件,“这是一份dna鉴定书,证明居住在黄四海名下别墅里的男孩,虽然名义上是黄四海的私生子,其实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黄四海有个外室和私生子,这并不是什么秘密,林梅婷和黄四海离婚,恐怕也是受到这件事影响。但是谁也没想到,那孩子竟然和黄四海并没有血缘关系,这么多年,黄四海白白替别人背了黑锅。沈恕话音刚落,葬礼现场又是一片哗然,人们交头接耳,都用疑惑的目光看着黄莺。
  沈恕对惊诧的林梅婷说:“这几份材料都货真价实,盖有政府部门的印章,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黄四海过世后,唯一具有合法继承权的只有黄莺一人,他名下的数千万资产,将全部归黄莺所有。”
  有些反应慢的人直到沈恕挑明真相才恍然大悟,不禁对黄莺谋杀生父的说法又信了几分,脸上都现出鄙夷和憎恶的表情,对黄莺指指点点。有人按捺不住,开始破口大骂。
  沈恕不由黄莺分辩,继续进攻:“你虽然把这些材料隐藏得很好,却瞒不过和你朝夕相处的家人,所幸他是一名法警,不仅有强烈的正义感,也有着足够的警惕性。他虽然和岳父关系不够和睦,却分得清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所以主动和警方合作。而你能够了解琥珀胆碱的特点,恐怕也是由于廖络的缘故,因为这是执行注射死刑的药物。”
  案子办到现在,沈恕第一次明确向嫌疑人说出“琥珀胆碱”这四个字,黄莺身上一震,眼神明显有几分慌乱。
  沈恕说:“你对我们说你名下的公司营利能力良好。实际上我们了解到的事实恰恰相反,你公司的财务状况早已入不敷出,负债远大于净资产,你不仅欠着银行巨额贷款,甚至还欠有地下金融机构的高利贷。为偿还债务,你已经用尽了一切手段。”
  黄莺不忿地昂起头,沮丧中带着几分不屑:“那又怎么样?就凭我生意处于低谷,就凭我保存了几份家人的重要文件,你们就认定我是杀人凶手?你们有直接证据吗?难怪人家都说楚原市的警察好大喜功,草菅人命!”她在穷途末路之际,还妄想逞口舌之利,逃脱法律的严厉惩罚。
  沈恕笑笑说:“好大喜功、草菅人命这八个字评语,怎么也安不到楚原市刑警队身上。我们侦办的每一起案子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得起法律,对得起良心。”他亮出一个证物袋,里面装有一支针管和针头,“这是我们两个小时前在你父母家的下水道里找到的。我们此前做了大量工作,在化粪池里发现几十支针管,逐一化验,并没有找到我们所需要的。就在大家渐渐灰心的时候,有人提出,卫生间马桶通往下水道的是一个回形针形状的管子,而这支针管太轻,很可能藏在‘回形针’的弯曲处,没能被冲进化粪池。就在你们赶往殡仪馆的路上,警方在下水管里找到这支针管和针头,幸运的是,因为没沾上粪便,检验工作非常顺利。不仅在针管里检测出琥珀胆碱的残留,更在针管壁提取到一枚较完整的指纹,经核对,那是你左手食指指纹。你是左撇子,作案时用的是左手。证据俱在,你对警方的工作还有质疑吗?”
  沈恕还没说完,林梅婷嘤咛一声,晕倒过去。就在人们手忙脚乱地照顾林梅婷时,黄莺的脸色由红转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精神萎靡地瘫倒在地上。
  9
  三个月后,楚原市和平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黄莺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莺不服,上诉至楚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本案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维护一审判决。
  此为终审结果。黄四海遗产归属之争,另案处理。
  第三案 犯罪指南
  1
  2013年7月5日早晨。
  楚原市刑警队。
  冯可欣是个侦探小说迷。
  他的这个爱好让人费解。一般来说,每个人的业余爱好和职业都有所不同,这样才能起到调剂身心、休养生息的效果。如果一个厨师回到家后还热衷做饭,一名老师面对爱人也诲人不倦,一个警察时刻对家人保持警觉和猜疑,这是很令人沮丧的事情。
  可是冯可欣把工作和业余爱好完全混淆在一起。他热衷于侦探小说,古今中外的侦探小说几乎读了个遍。从包公、施公、宋慈到福尔摩斯、柯南,以至于民间三教九流、胡编乱造的涉案故事,都读得津津有味,还美其名曰博采众长,泰山不让土壤,河海不择细流。
  不过他的这个爱好在警队里几乎没有共鸣。只有沈恕偶尔饶有兴致地和他探讨几句三流小说作者瞎编的、在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离奇案件,而其他人一听到冯可欣提及侦探小说,不是找借口走开,就是故意和他抬杠,指出小说里的漏洞之处。这让可欣很受打击,有一种曲高和寡、知音难觅的幽怨。
  这天早晨没有案子上来,队里相对清净。沈恕的心情似乎很好,和可欣隔桌相对,胡吹乱侃国内外的侦探作品,或交流心得,或批评不足,煞有介事的样子。别人搭不上话,就各自忙着手中的活计,间或心不在焉地听一耳朵。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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