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穿书文女配12(1 / 2)
“我表哥的同事帮我买的,听说是在海市买的,至于价钱,当然不便宜,我也就有只够两条围巾的毛线。”至于哪个表哥?
她有十六个表哥,表哥的同事那就更多了,谁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同事,就更没办法追究了。
“哎呦,好羡慕你,有亲哥哥那么疼爱你,每次都给你送好吃的。还有那么多表哥都喜欢你,你多幸福啊!”在刘爱红看来,林琳就是属于那种传说中的人生赢家,会投胎。
虽然是个乡下姑娘,但是家里条件好,家人又疼爱她,有个公安局局长的舅舅,把她当做亲身女儿一样疼爱,还有那么多表哥都特别的呵护她。最主要的的是人家自身也努力,不仅有份好工作,而且长得又好,只要不是眼瞎,这辈子都顺顺当当了。毕竟,真的碰到什么事,也有那么多人帮忙。
而且,虽然来供销社上班不久,又没有成年,却连县长家的儿子,都对着林琳大献殷勤。可惜,不知道是不是年龄太小,她一点都没有开窍。
就说那个余承德,他是在她眼中,这样的男人不能嫁,毕竟,她大姨就嫁了一个这样的男人,后来早早的就被她姨夫的妈给磋磨死了。她妈后来每次说起她大姨,老是教育她,像她姨夫这样的男人,是不能嫁的。
可是,没想到林琳这样小的姑娘都知道,毕竟,在这个年代,像余承德那样,文质彬彬,人模狗样的男人,还是真的挺受欢迎的。
直到她看见林琳眼中的讽刺和不耐的时候,才觉得,她们两个人,可真的是英雄所见略同。
说实话,若不是她这个人一直都比较务实,肯定都会嫉妒死她了。比如对余承德有好感的王秋菊,那每次看到林琳有个什么东西,就能嫉妒半天,在那里阴阳怪气。估计也不仅仅是因为余承德对林琳的爱慕之情。
“那你可羡慕不来,投胎是个技术活,我这是上辈子积德行善,这辈子享福来着。若是你没有对象,说不定还可以当我哪个表哥的媳妇,到时候就是一家人,可惜,你已经有了莫子豪,我就不棒打鸳鸯,惹人厌了。虽然我觉得我的表哥,个个都好优秀,一般人都配不上!”
林琳自豪的回答,虽然她曾经很讨厌那种团宠文女主,但是,当自己成为女主的时候,就知道那种幸福感爆棚的感觉了。
好在,即便是那么多表哥,结婚的也有多半了,虽然有的表嫂不太好相处,但是,基本上表哥们都会做事,对林琳宠爱,但也不会太过。
原身自己就比较懂事,到了林琳这里,更是在空间做了不少肉酱,辣酱,各种果脯,小鱼干,蔬菜干,红薯干,风干的兔子肉之类的,分成几份,寄给几个在部队的表哥。若不是没办法寄出太多,说不定她会寄的更多。
至于其他在厂里的,她也专门去看过了,毕竟,光在县城厂里的,就有五个表哥,政府一个,公安局一个,其他的如今都在部队。毕竟,刘家的伙食一项都很好,基因也不错,基本上个个都是人高马大,即便是县城这几个,也是当兵后复员军人。这才安排在县里的,毕竟,这里怎么说也有刘三舅在,又是本地人,基本上就是刘家的大本营了。
但是,她毕竟,她不能光接手别人的好意,而不知道回报,不然,单方面的付出,时间久了,都会累的。
“叫你胡说八道!”说着,还轻轻的拍了一把林琳的肩膀,“若不是本姑娘心大,你这样的人,哪天会被我套麻袋的。”刘爱红看着洋洋得意的林琳,忍不住打击她。
“那我也不怕,反正一般人也不敢动手,而且,你也打不过我。”
“懒得理你,免得我忍不住今晚上就给你套麻袋。”说着,就甩着五黑的麻花辫,转身回了自己的柜台。
林琳看她走开,也没有再说话,直接低头开始继续手中的工作。
而看着林琳继续编织围巾的刘爱红,却想起林琳刚才说过的话,陷入沉思。她是见过林琳的七个在县城的表哥的,个个身高至少在一米八以上,因为曾经在部队服役,所以,即便退役了很久,身上也都有股当兵的味道,身姿挺拔,站的笔直。
可惜,基本上年龄都大了,个个都已经结婚了,至于林琳传说中的其他表哥,虽然还有好几个没有结婚,但是,也给林琳寄了不少特产,听林琳都讲过他们的事情。
刘爱红是羡慕林琳享受这样的待遇,可惜,每个人的追求不同,她需要找的,是个可以和自己一起过日子,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
军嫂的苦,她也是知道的,所有的事情,都是一个人扛,苦活累活都是一个人干,酸甜苦辣都是一个人体会。最主要的是,还要担心一个常年不在身边的男人。做得好了,是本分,做的不好了,就会有无数人出来指责,因为你是军人的妻子,军嫂。
这是一个伟大而高尚的职业,都知道军嫂不易,但是,这个自顾自才能活下去的时代,即便是别人再怎么帮助你,也和家里有个男人能随时帮你一把不同。
要说当兵的津贴比较多?
那也是看你到了什么职位,自古以来,小兵小卒的,津贴再多,也就是和如今的普通工人差不多,只是部队管饭,又有衣服发放,所以,钱都攒了下来了。
在这个当兵光荣的年代,很多女孩子,都是嫁给军人以后,才发现自己过得什么日子。
刘爱红觉得自己的觉悟不够,是,她是很崇拜那些保家卫国的英雄,很佩服他们。但是,过日子,靠着崇拜不能过下去。更何况,英雄的妻子难做,她没有那么多的奉献精神。
她记得她小时候一个邻居就是军嫂,说实话,她过得那日子,刘爱红现在想想就让她清醒的不行。特别是她男人牺牲以后,不仅要上班养活年迈的婆婆,还要养活两个不到八岁的儿女。
整天被婆婆骂着扫把星,克死她儿子,她男人的抚恤金都被她婆婆藏了起来,根本就不给她家用。短短一年,她就熬不下去了,身上就瘦的剩下一把骨头。所以,她打算再嫁个男人,至少能有个人在家里有苦活累活的时候,给她搭把手。 ↑返回顶部↑
她有十六个表哥,表哥的同事那就更多了,谁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同事,就更没办法追究了。
“哎呦,好羡慕你,有亲哥哥那么疼爱你,每次都给你送好吃的。还有那么多表哥都喜欢你,你多幸福啊!”在刘爱红看来,林琳就是属于那种传说中的人生赢家,会投胎。
虽然是个乡下姑娘,但是家里条件好,家人又疼爱她,有个公安局局长的舅舅,把她当做亲身女儿一样疼爱,还有那么多表哥都特别的呵护她。最主要的的是人家自身也努力,不仅有份好工作,而且长得又好,只要不是眼瞎,这辈子都顺顺当当了。毕竟,真的碰到什么事,也有那么多人帮忙。
而且,虽然来供销社上班不久,又没有成年,却连县长家的儿子,都对着林琳大献殷勤。可惜,不知道是不是年龄太小,她一点都没有开窍。
就说那个余承德,他是在她眼中,这样的男人不能嫁,毕竟,她大姨就嫁了一个这样的男人,后来早早的就被她姨夫的妈给磋磨死了。她妈后来每次说起她大姨,老是教育她,像她姨夫这样的男人,是不能嫁的。
可是,没想到林琳这样小的姑娘都知道,毕竟,在这个年代,像余承德那样,文质彬彬,人模狗样的男人,还是真的挺受欢迎的。
直到她看见林琳眼中的讽刺和不耐的时候,才觉得,她们两个人,可真的是英雄所见略同。
说实话,若不是她这个人一直都比较务实,肯定都会嫉妒死她了。比如对余承德有好感的王秋菊,那每次看到林琳有个什么东西,就能嫉妒半天,在那里阴阳怪气。估计也不仅仅是因为余承德对林琳的爱慕之情。
“那你可羡慕不来,投胎是个技术活,我这是上辈子积德行善,这辈子享福来着。若是你没有对象,说不定还可以当我哪个表哥的媳妇,到时候就是一家人,可惜,你已经有了莫子豪,我就不棒打鸳鸯,惹人厌了。虽然我觉得我的表哥,个个都好优秀,一般人都配不上!”
林琳自豪的回答,虽然她曾经很讨厌那种团宠文女主,但是,当自己成为女主的时候,就知道那种幸福感爆棚的感觉了。
好在,即便是那么多表哥,结婚的也有多半了,虽然有的表嫂不太好相处,但是,基本上表哥们都会做事,对林琳宠爱,但也不会太过。
原身自己就比较懂事,到了林琳这里,更是在空间做了不少肉酱,辣酱,各种果脯,小鱼干,蔬菜干,红薯干,风干的兔子肉之类的,分成几份,寄给几个在部队的表哥。若不是没办法寄出太多,说不定她会寄的更多。
至于其他在厂里的,她也专门去看过了,毕竟,光在县城厂里的,就有五个表哥,政府一个,公安局一个,其他的如今都在部队。毕竟,刘家的伙食一项都很好,基因也不错,基本上个个都是人高马大,即便是县城这几个,也是当兵后复员军人。这才安排在县里的,毕竟,这里怎么说也有刘三舅在,又是本地人,基本上就是刘家的大本营了。
但是,她毕竟,她不能光接手别人的好意,而不知道回报,不然,单方面的付出,时间久了,都会累的。
“叫你胡说八道!”说着,还轻轻的拍了一把林琳的肩膀,“若不是本姑娘心大,你这样的人,哪天会被我套麻袋的。”刘爱红看着洋洋得意的林琳,忍不住打击她。
“那我也不怕,反正一般人也不敢动手,而且,你也打不过我。”
“懒得理你,免得我忍不住今晚上就给你套麻袋。”说着,就甩着五黑的麻花辫,转身回了自己的柜台。
林琳看她走开,也没有再说话,直接低头开始继续手中的工作。
而看着林琳继续编织围巾的刘爱红,却想起林琳刚才说过的话,陷入沉思。她是见过林琳的七个在县城的表哥的,个个身高至少在一米八以上,因为曾经在部队服役,所以,即便退役了很久,身上也都有股当兵的味道,身姿挺拔,站的笔直。
可惜,基本上年龄都大了,个个都已经结婚了,至于林琳传说中的其他表哥,虽然还有好几个没有结婚,但是,也给林琳寄了不少特产,听林琳都讲过他们的事情。
刘爱红是羡慕林琳享受这样的待遇,可惜,每个人的追求不同,她需要找的,是个可以和自己一起过日子,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
军嫂的苦,她也是知道的,所有的事情,都是一个人扛,苦活累活都是一个人干,酸甜苦辣都是一个人体会。最主要的是,还要担心一个常年不在身边的男人。做得好了,是本分,做的不好了,就会有无数人出来指责,因为你是军人的妻子,军嫂。
这是一个伟大而高尚的职业,都知道军嫂不易,但是,这个自顾自才能活下去的时代,即便是别人再怎么帮助你,也和家里有个男人能随时帮你一把不同。
要说当兵的津贴比较多?
那也是看你到了什么职位,自古以来,小兵小卒的,津贴再多,也就是和如今的普通工人差不多,只是部队管饭,又有衣服发放,所以,钱都攒了下来了。
在这个当兵光荣的年代,很多女孩子,都是嫁给军人以后,才发现自己过得什么日子。
刘爱红觉得自己的觉悟不够,是,她是很崇拜那些保家卫国的英雄,很佩服他们。但是,过日子,靠着崇拜不能过下去。更何况,英雄的妻子难做,她没有那么多的奉献精神。
她记得她小时候一个邻居就是军嫂,说实话,她过得那日子,刘爱红现在想想就让她清醒的不行。特别是她男人牺牲以后,不仅要上班养活年迈的婆婆,还要养活两个不到八岁的儿女。
整天被婆婆骂着扫把星,克死她儿子,她男人的抚恤金都被她婆婆藏了起来,根本就不给她家用。短短一年,她就熬不下去了,身上就瘦的剩下一把骨头。所以,她打算再嫁个男人,至少能有个人在家里有苦活累活的时候,给她搭把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