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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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是他神秘的一部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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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这个人姓郑,因为是个瘸子,名字似乎成了他的奢侈品,像勋章或首饰一样的东西,只有在某些正规场合才登场,平时都是猫在档案袋里闲着的,或者是被郑瘸子替代着的。
  郑瘸子!
  郑瘸子!
  喊得是响响亮亮的,说明郑瘸子没有把瘸当回事。进一步推敲,有两个原因,一个是郑瘸子瘸得很光彩,是他扛过枪、打过仗的象征;二个是郑瘸子其实瘸得并不厉害,只是左脚比右脚欠几公分而已,年轻时他几乎可以通过给跛足增加一个厚鞋跟来基本解决跛相,只是到50岁以后,才开始拄拐杖。我见他时他就拄着拐杖,暗红暗红的枣木雕花拐杖,给我的感觉更具一个老者的威严。这是上世纪90年代初的事情。
  那个夏天,1956年的夏天,郑瘸子才三十几岁,年富力强,秘密的鞋后跟正在发挥它神奇的、也是骗人的力量,把一个瘸子装备得跟常人相差无几。但是n大学的人靠着天佑几乎一开始就识破了他的诡计。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下午,郑瘸子来到n大学的时候,刚好碰到学生们都在礼堂里听志愿军英雄作英勇事迹报告,校园里静静的,天气也很好,没有夏日灼热的阳光,风轻轻吹着,把路两边的法国梧桐拂得窸窸 的响,响得校园里更显得安静。他好似被这份静和安吸引了,临时喊送他来的吉普车停下,吩咐司机三天后到学校招待所来接他,然后就下了车,一个人在校园里漫步起来。15年前,他曾在这里读过三年高中和一年大学,阔别后的重访,他既感到母校的变化,又感到昔日依旧,沉睡的记忆随着漫步从黑暗中走出来,像是用脚步走出来的。报告会散场时,他刚好行至礼堂前,成群的学生从礼堂里涌出来,像水一样铺开在路上,一转眼就把他前后左右地包裹,淹没。他尽量放慢脚步,免得人挤着他,毕竟他有三个鞋后跟,是经不起挤撞的。就这样,一拨拨学生如过江之鲫,冲上来,把他甩在后面,后面又有一拨拨涌上来,与他擦肩而过。他紧紧张张地走着,老是担心有人冲撞他,但年轻人的敏捷总是叫他有惊无险,即使眼看着要撞上他,也能在刹那间化险为夷。没有人回头或刮目地盯他,说明他靠鞋后跟校正的步态基本上做到了以假乱真。也许是鞋后跟给他的安慰吧,他突然变得有点喜欢这个队伍,男男女女的,风风火火的,叽叽喳喳的,像一股汹涌的激流,浩浩荡荡地裹携着他往前流,以致把他裹进15年前的某一天、某一刻。
  行至操场上,密集的人流顿时像激流上了滩,散开了,他被挤撞的危险因之而解除。就这时,他突然觉得脖颈里像被什么啪地击打了几下,没等反应过来,人群里已经是一片“下雨了”、“下雨了”的叫声。起初只见喊叫声,人不见跑动,都在举目仰望。但是转眼间,随着一道威猛的霹雳,雨急促得像高压水枪喷射出来的,劈里啪啦地往下砸。顿时,人都如受惊的鸟兽四处逃散,有的往前跑,有的向后退,有的往办公楼里冲,有的朝自行车棚里钻,乱叫乱跑着,满操场一片沸腾。这时候的他,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跑要露出三个鞋后跟的秘密,不跑又要遭雨淋漓。他心里可能是想不跑了,枪林弹雨都经历过,还怕淋这雨水?不怕的。可他的脚明显是受了刺激,已经我行我素地跳动起来——这就是他的跑,一对跛足的跑,一跳一跳的,像某只脚板底上扎着一片或者几片玻璃碴子。
  刚开始,大家都在夺命地跑,没有人注意他,后来人都跑进了四边的避雨处,而他似乎才越过操场的中心线。他本来就是想跑不跑的,又加上鞋后跟的拖累,手上还拎了行李,怎么能不落后?落后得一塌糊涂!到最后,偌大的操场上除他外已了无人影,他的形象一下子因孤立而加倍地凸现出来。当他意识到这点后,他又想快一点消失在操场上,结果加剧了一跳一跳的跛相,有点英勇,又有点滑稽,大家望着他,几乎把他当成了雨中的一景,有人甚至替他喊起了加油。
  加油!
  加油!
  加油声把所有的目光都吸引拢来,齐齐地甩打在他身上,他有种要被千斤目光按倒在地的感觉。于是他索性停下来,会意地在空中挥挥手,算是对加油声的一种回音,然后开始一步一步地走起来,脸上还挂着灿烂的笑容,就像在走舞台一样。这时候,大家又看他步履正常,好像刚才他的跳动真是在作表演似的,但其实更加透露了他跛足的秘密,有点欲盖弥彰的意思。可以说,这场突如其来的雨十足扮演了一个揭发他跛足秘密的角色,这一方面有点难堪他,另一方面也让大家都认识了他——一个瘸子!一个有点好笑又有点洒脱的瘸子。说真的,15年前他在此驻足四年,基本上是以默默无闻告终的,但这天下午他似乎只用几分钟的时间,就成了校园里无人不晓的人物。几天后,当他把金珍神秘地带走后,人们都这样说:
  是那个在雨中跳舞的瘸子把他带走的。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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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他确实是专程来带人的。
  每年到了夏天,n大学校园里总会迎来一拨拨像他这样来要人的人,但真正像他这样来要人的人又是独一无二的。他的来头似乎很大,很神秘,来了就直接往校长办公室里闯。校长办公室里空无人影,他出来又转到旁边的办公室,是校办公室主任的办公室,当时校长就在里面,正跟主任在谈事。他进来就声称要找校长,主任问他是什么人。他半玩笑地说:“是伯乐,来相马的”。
  主任说:“那你应该去学生处,在一楼。”
  他说:“我需要先找一下校长。”
  主任问:“为什么?”
  他说:“我这里有个东西,是要校长看的。”
  主任说:“什么东西,我看看吧。”
  他说:“你是校长吗?只有校长才能看这东西。”口气很坚决。
  主任看看校长,校长说:“什么东西,给我吧。”
  他肯定校长就是校长后,随即打开挎包,从里面抽出一份讲义夹。讲义夹很普通,是用硬纸板做的那种,几乎学校的老师都有。他从里面抽出一页文书,递给校长,并要求校长必须亲阅。
  校长接过东西,退开两步看。从主任的角度只能看到文书的背面,他看去觉得这页纸既不特别的大,也不特别的硬,也没什么特别的装帧,似乎与一般介绍信函并无区别。但看校长的反应,区别又似乎是相当大。他注意到,校长几乎只扫了一眼——也许是看见了盖在右下方的图章,神情就立即变得肃穆又慎重起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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