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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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涟涟身体继续长大,祝恺平给他取了个新外号,叫“小葫芦”,因为他往床边一坐,背影看上去就像颗葫芦。所以祝恺平也总叫他“葫芦娃”。
  结果叫的次数多了,涟涟对这个称呼很敏感,就以为是自己的名字。
  “不许再这么叫了,太难听了!”汤玟严厉反对。
  涟涟一岁那天,大人们为他弄了抓周仪式。他身体周围摆满了稀奇有趣的物品,可他什么都没看,直接爬向平时最爱吃的巧克力,那本来是凑数的东西。
  祝恺平决定重新来,但汤玟帮涟涟剥开糖纸,掰了一小块塞他嘴里,说:“也许以后是甜点师呢?抓到什么都好,你不要来干涉。”
  涟涟嚼得津津有味,最近他学会亲吻了,所以吃完就习惯性地在汤玟脸上留下一枚巧克力味的小小唇印。
  涟涟出生之前,夫妻俩还打算以后再生个女儿,不过现在也打消了生二胎的念头——尤其汤玟态度最坚定,她过于疼爱这个孩子,因此不舍得他再有弟弟妹妹分走本该属于他的宠爱。
  或许是母子之间的情感有所感应,尽管祝恺平天天念叨着“爸爸”这个词,涟涟第一句学会的话却是“妈妈”。
  汤玟经常抱着涟涟,用自己的脸去蹭他的脸表示喜爱,其他姨母来探望他,也会先从这张可爱柔软的脸开始捏捏蹭蹭。涟涟躲避的次数很多,不过汤玟会教他:“因为大家喜欢你才蹭你呀。”
  久而久之,涟涟明白了表达喜欢的方式。
  于是,拿到喜欢的玩具,他就先用脸蹭蹭;穿上帅气的衣服,也低头用脸蹭蹭;捧着美味的蛋糕,第一件事也得用脸蹭蹭……奶油都蹭没了!
  聪明的涟涟立刻明白食物不能随便蹭蹭,于是抓起妈妈的裙子蹭蹭,脸就干净了。
  涟涟两岁时,觉醒了自我意识。
  他知道自己是个小孩,但同时也觉得自己是辆小汽车。所以当汤玟用手指戳他鼻尖时,他就自动发出“bu——”的一声。每次爸爸坐轿车回家,他都被汤玟抱着下楼,去车库摸摸辛苦工作一天的“叔叔”,也就是祝恺平乘坐的奥迪。
  祝恺平:“你就不摸摸我吗!”
  到了三岁半,该上幼儿园了,涟涟终于意识到这世上有好多好多小孩,他是其中之一,以后要变成大小孩,变不成小汽车。
  别的孩子去幼儿园都哭得撕心裂肺,涟涟却很高兴,书包里装满喜欢的饼干零食,踩着“叫叫鞋”昂首阔步地跟老师进班了。
  在班上,涟涟很受欢迎。他五官最漂亮,又从来不哭,气质当然与其他孩子截然不同;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甜甜的香味,像块刚新鲜出炉的牛奶面包。
  有小女孩搂住他说:“我想吃你。”
  也有小男孩追着他跑:“我要背你!”
  涟涟左躲右闪,两只鞋子急促地发出“唧唧”的声音。最后他生气了,大喊道:“你们不许碰我!”
  不碰就不碰,但大家还是喜欢闻他身上香甜的味道。
  四岁的时候,涟涟在电视上看到了迈尔克·杰克逊,和他的无数模仿者。黑帽子、太空步、还有那些标志动作……第一次让涟涟有了憧憬。
  汤玟发现儿子最近四肢很活跃,经常模仿电视节目里的大人跳舞。她一直致力于培养涟涟各方面的兴趣,见他喜欢跳舞,便决定送他到专业的老师那里。
  从此以后,涟涟的人生里每一天都在跳舞。
  俗话说“七八岁的孩子狗都嫌”,可涟涟的情况却正好相反——没人嫌他烦,而是他嫌别人烦。父母及亲人的关注与溺爱紧紧包围着他,在学校老师也对他格外关照,连同学们也缠着他想一起玩……啊!他这该死的魅力,真是让他一点自由都没有!可恶!
  他决定离家出走。
  涟涟翻开自己的抽屉,里面是几沓粉红色钞票。每次过年,妈妈都会帮他把压岁钱收好,但数量太多难免有遗漏,于是涟涟就偷偷藏了几万块私房钱,平时都把抽屉锁着。
  某天晚上,他假装睡了,等外面安静后,就开着一盏小夜灯收拾东西。他把衣服和钱装进行李箱,又带了几瓶水和饼干,趁保姆在厨房收拾,赶紧拎着箱子跑出去。
  楼下大堂有管家在,他只好走了员工通道,一路疯跑,到了楼下花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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